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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的风险防范
2008-8-12 10:31:02  作者:网友
  
(三)、面积改变产生的影响

我们知道,房屋的设计图纸的面积与房屋竣工后实际测量所得的面积是有差异的。如果是现房销售,购房人可以直观地看到所购房屋的面积,或者当购房人在购买现房时,该房屋的实测面积已经界定出来,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面积误差之说。但在通常的商品房销售中,发展商大多数销售的是期房,所以在销售时合同中所涉及的面积只能是图纸面积,而图纸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额常成为发展商与购房者争议的焦点。

如果图纸面积与实测面积相差无几,购房者也许就没有什么意见,如果面积相差较大,很可能引起争议或法律诉讼。购房者或许会要求退房,或者拒付超出面积的房款。由于交房后经实测面积超大,发展商要求购房者补交房款,由此引起诉讼的案例时常出现,对此种情况,舆论搞得沸沸扬扬,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极有影响,而且也损害广大发展商的形象。

对于图纸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额,如何处理能够更好地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呢?

以前发展商提供的房地产买卖格式合同中都约定如下:即暂测面积与实测相差在2%以内的,双方不再结算,如果超过2%的,按售房价结算。结果导致有的发展商售出的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比暂测面积超出10%或20%,使得购房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更不能继续执行原合同的规定。

现在的房地产买卖格式合同虽有了一些改变,有关条款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在某一个百分比之内,双方可以再结算,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这个百分比时,购房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房。这种改变比起以前的做法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规定的还不细,容易引起歧义或造成不应有的争议。

为了使买卖双方对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差额有一个较为妥善的处理方法,建议对该差额分成更细的几个步骤。即第一个阶段,如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正负不超过2%时,甲乙双方同意不再进行结算;第二阶段,如超过2%但不超过5%时,双方按房价据实进行结算;第三个阶段,如果差额超过5%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协议,可以退房。

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看如何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和预防差额引起的影响和后果,有了上述的几个步骤,买卖双方就容易解决由于实测与暂测所造的面积差额问题,就会尽量地避免不应有的纠纷和争议,减少交易中的风险

(四)擅自改变规划与物业用途引发的矛盾

每一个物业区都应有其相应的公建及配套设施,政府对物业区的配套公建设施有严格规定。所以当发展商在向规划局申请规划设计时,该设计图纸中一定会有相应公建配套的公建设施,否则规划局是不会批准该规划设计的,所以物业区内的配套规划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配套公建设施与物业区内购房人生活息息相关,配套公建设施也决定着物业区内购房人的生活的质量和居住的舒适程度,相应及完善的配套设施会使购房者所购置的物业能够保值和升值。发展商承建相应的公建设施已成为法定的要求,也成为不言而语的必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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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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