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开发的话会稍微好一点,只有一个大周期,所有人员都是置身其中的。
3、对需求的理解角度
产品经理更多的是从业务的角度去理解去设计,而项目经理大多是从技术实现的角度来考虑,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决定了会有很多冲突。比如产品经理在设计某个需求功能时候,认为这个功能是必备的功能,且是满足业务要求的;项目经理看了之后觉得实现的代码量巨大,就想对这个功能点进行拦腰斩,只做其中一部分,甚至建议不做,或者说会影响性能却又给不出更好的方案时提议能否暂时不做这个功能。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很大的矛盾,这种时候就需要建立一种负责制,遇到分歧的时候到底听谁的,是产品经理说了算还是项目经理说了算,理论上来说没有任何功能是技术无法实现的,应该由产品经理来评估决定最好到底要不要做这个功能。
中国人有个特色,无官一身轻,有点官了就要摆官架子,互联网行业还稍微好点,但大公司里还是容易滋生官僚主义,所以说小型公司适合创业适合做产品,因为没有那么多的流程约束。其实多数情况下一个项目里面都只有产品经理,个人觉得这样比较好,虽然比较难,但就不存在多头领导了,搞那么多leader,把大家都弄晕了不说,还容易出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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