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不要过于计较一时的利益,不要过于计较个人的得失。《左传·僖公十四年》中记载:“魏文侯出游,见路人反裘而负刍。文侯曰:‘胡为反裘而负刍?’对曰:‘臣爱其毛。’文侯曰:‘若不知其里尽而毛无所恃耶?’”这就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种典型中国式辩证思想的由来。
公利和私利的矛盾需要在项目设定目标阶段予以解决。先私而后公的结果可能更能够使最终的公利得以实现,而先公而后私则更容易因每个人被迫掩盖的私心变相显露而导致对公利的侵蚀。中国俗语中的“丑话说在前面”“先小人后君子”等都是对这种情境的诠释。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就会产生低价中标而后偷工减料或试图通过合同变更来增加实际项目价格的现象。在中国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为这种情境而准备的。
要解决公利与私利之间的矛盾,经常需要通过反复的试探才能完成,要意识到合同中写明的“需求”不等于真实的“期望”,但中国人的期望不会直接说,主动了解很重要,这是个面子问题。尽管合同的白纸黑字很重要,但中国人很聪明,常常能够创造性地想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来保证自己的利益。
人们的利益需求会随着地位和时间等的变化而变化。一般说来,利益需求不能简单用金钱来表示,也不是静态的。在中国俗语中有“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说法,也是指这种利益需求的效用会有时效性。在项目决策分析时,时间是个很重要的参数,它可以用来置换项目所需要的很多其他资源。
项目的目的并不是像表面上那样为了得到一座房子、一件新产品等,项目产品的技术指标并不是项目的真正目标,项目的真正目标在于满足各相关方的需求,项目是满足这些需求的平台。在制定项目决策时,需要将相关方的真实需求与项目产出物的技术指标区分开来。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只有能够让其相关方认识到并认可通过参与项目能够满足自身需求的项目才是值得启动的。因而,项目成功的责任不能仅仅放在以项目经理为主的项目团队身上,而要使项目相关方共同承担起各自的角色责任,项目任务书并不仅仅是下达给项目经理的,而是要以不同的名称下达给所有相关方。正如管子所言:“非一令民服之也,不可以为大善;非夫人能之也,不可以为大功。”
管理措施需要符合人性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常就是妖”,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人是极少的,“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他人”是正常现象。在项目目标设定的过程中,要特别提防那些满口高尚词汇的、正义凛然实则别有用心、居心叵测的人,正如冯道在《荣枯鉴》中所言:“外君子而内小人者,真小人也;外小人而内君子者,真君子也。”
因此,在设定项目目标时,需要“先小人后君子”,先考虑到相关方的个人需求,然后再让其明白只有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以此交换得到需求的满足,才能期望他们树立公心。“公心”“公德”需要建立在换取各自需求的最佳性价比的交易基础上才能够实现(见图1)。
项目目标是项目相关方需求的综合,每个人都会站在自身需求的角度去看待项目。传统的由范围、工期、质量和费用构成的项目目标“金三角”其实也只是项目甲乙双方需求的一部分而已。《管子》中说:“必得之事,不足赖也;必诺之言,不足信也。”不满足个人需求,只考虑组织目标的项目一般都难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