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准备
谈判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谈判准备的全部过程需要做到什么呢?
“知己知彼” “知头知尾” “通过预审”
(1)知己知彼
知己知彼即应了解己方与对方的所有情况。此处的知己知彼可以分为对人(自然人和法人)、事(标的)及背景3个层次信息的了解。
人的信息包括法人在谈判中的态度、利害关系、财务状态、市场地位、追求目标,以及自然人在谈判中的利益、个人追求、个人经历、个人爱好、婚姻状况、家庭状况、受教育程度、个性等。
事先对谈判标的做深入了解,即从技术上进一步了解对手、了解自己,具体应了解透彻对标的技术水平、规格、市场占有率、竞争状况,分析清楚标的内容的交易条件、关键问题与次要问题、可修改与不可修改等。
背景条件主要指人的背景条件,如政治背景、经济状况(宏观与微观,所在地区或国家及交易人所在企业)、人际关系、双方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需求地位)。这些信息决定着谈判优势的强弱。
(2) 知头知尾
知头知尾系指对谈判过程的设计或预测。其表现形式是制订谈判方案,通常包含3项基本内容:成交目标、谈判程序、谈判时间。
成交目标有3种表述方式:上、中、下成交方案,成交上限和下限,与对方条件对应的随动成交方案。
谈判程序系指谈判起始点、展开过程及结束点的设计或预测。起始点的设计指对谈判开场的设定,根据不同谈判对开场的要求设定不同的开场形式。展开过程的设计指谈判各项议题的先后次序及双方互动条件的设定。结束点的设计指对结束条件及结束方式的设定,这也是谈判收尾的预测。结束条件原则上以谈判目标条件为参考,在双方分歧很大时,结束条件将为各方自持的条件——未达成协议的各自坚持的条件。结束方式将有多种可能,它决定由谁出面结束(主谈人、负责人、领导)、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会议室、住址、饭桌上)宣布不同谈判结果的结束。
谈判时间系指对有效完成谈判过程的时间段的决定。时间具有一种力量, 会从时空与心理关系上对谈判产生影响。
(3)通过预审
通过预审指将上述的谈判目标与程序形成的谈判方案向交易主人或谈判的相关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的过程。通过预审是准备阶段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既验证谈判手的组织观念与职业道德水准。又为谈判提供援助与保护。
2、谈判方式
应该如何选择谈判方式
(1) 书面磋商 书面磋商系通过信息、传真、电子邮件进行说明、讨论,以说服对手并达成妥协的做法。其优势在于谈判成本低,快捷;缺点在于局限性大。
(2)电话磋商 根据有关公约和法规,口头要约及接受也能使合同成立,这就为电话谈判提供了可能。电话磋商有快捷、便利的优点,还可减少面对面的偶尔尴尬的局面,但也有易被拒绝和保留承诺证据难的缺点,故要进行成功的电话谈判仍要考虑其内在的特有要求。
(3)面对面磋商 无论网络多么发达,为了交易而面对面磋商的做法将永远存在。面对面的磋商形式较之书面与电话磋商更加丰富多彩,亦具有复杂刺激性,处理的交易也一定更大、更敏感。面对面磋商是传统的谈判形式,但不乏先进的、科学的做法,其中最基础的就是面对面磋商时的程序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