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知识产权以及IT外包服务提供商自身能否健康成长等风险。
3、IT外包的“三项基本原则”
IT外包是信息化发展的大势所趋,但采用哪种形式外包,把哪些业务外包出去,不仅取决于企业自身信息化水平、企业规模等,还受限于市场上IT外包业务的成熟程度、地域等。
“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是企业运作的永恒法则,为实现这一目标,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也应该采取外包形式。”IT外包是信息化发展的大势所趋,但采用哪种形式外包,把哪些业务外包出去,不仅取决于企业自身信息化水平、企业规模等,还受限于市场上IT外包业务的成熟程度、地域等。总的说来,IT外包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1)需求抽象而又总体需求量不大的IT业务,最好“自己”干;凡是通用技术、产品,如OA系统、财务软件开发、服务器维修等,最好外包;
(2)需求变化特别快而且不定期的IT业务,如数据挖掘业务,领导可能随时提出,而需求又不确定,业务量也不大,最好“自己”干;但需求量比较大且稳定的业务,最好外包出去;
(3)要求响应时间在可允许范围内的业务,尽量外包;而对那些虽然技术含量不高,但要求响应时间极快的业务,千万不要外包,如总裁的电脑掉线、人事主管无法接收邮件等烦琐而又要求响应速度极快的业务。
1995年,中国中信集团刚成立管理信息中心时,把总公司的电脑维护等全外包了出去,但很快就遇到了麻烦。经常有行政人员打电话要求维修电脑、打印机等,无非是不能接收邮件、电脑中毒、打印机卡纸等琐碎小事儿,但一出现就急得要命,甚至给管理信息中心王安耕打电话告状。后来,王安耕聘了两名系统管理员,专门负责总公司计算机的简单维护,就再也没有人告状了。
4、IT外包的四个层次
根据IT外包业务的不同,IT外包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是将最基本而成熟的业务,如硬件维护、呼叫中心等外包给专业IT服务公司,将做完需求分析后的软件开发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公司,IT部门仍保留对内部应用系统(如ERP、CRM等)的管理与控制、IT规划、IT产品采购等业务。由于这种外包形式相对简单、成熟,多数跨国公司在华业务都采用这种方式。
第二层是在第一层的基础上,将企业内部应用系统的管理、控制也外包出去,IT部门只保留其他更高层次的业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IT外包形式类似于ASP,需要IT服务提供商对客户所在行业、采用的系统、经营的产品和业务流程等有深刻理解;但此类知识的积累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漫长过程。于是,一些跨国公司把企业内熟悉这些应用系统的专门人员一同“外包”给IT服务提供商;而国内的一些大企业则鼓励IT部门“改制”为在市场上独立运作的IT公司,以合同形式为母公司提供IT服务,既提高了IT部门的积极性又降低了母公司的IT成本。
第三层是在第二层的基础上,再将信息技术的需求管理和IT项目实施外包,IT部门只负责IT规划、预算和成本控制等。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采用的就是这种外包形式,将其ERP项目的实施与运营、维护等悉数外包给民航中天公司,信息办只有寥寥数人,主要负责IT规划和成本控制等。
第四层就是将IT部门的职责悉数外包,IT服务提供商在某种意义上充当IT部门的角色。目前,这种形式尚不多见,其理由很简单:外包商毕竟是外人,谁敢肯定他的胳膊肘不往外拐呢!
在实际的项目外包时,可能因为行业的不同对软件的要求千差万别,但对于外包的要求都有着共通性,也就是说,无论在哪个行业实施IT项目的外包,都会或多或少的遇到以上提出的几个问题,了解一些共通性问题,可以给外包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