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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跨文化管理

2012/10/16 15:05:36 |  5004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包中文件全部为双语版本,这样导致设计文件的翻译工作量很大。B公司这种要求按照原先的设计合同根本无法按期完成,还导致A集团设计费用的大幅增加。

所以项目设计工作开始后,双方就在详细设计包提交文件标准方面发生严重合同争议,A集团和其分包商上海某设计院的设计文件交付清单依据的是中国施工图设计规范,X先生非常担忧和怀疑A集团按照中国施工图设计规范完成的详细设计包的质量,认为违背了B公司详细设计包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将无法满足其承包商施工的需要,拒绝在设计文件包交付清单上签字批准,这样双方的设计合同迟迟无法得到批准。

合同双方对项目范围有争议是项目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业主希望承包商多干活,干细活;承包商认为不能做赔钱的买卖,拿多少钱办多少事。理论上讲,如果合同中有明确技术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一般设计合同中会有这样的附加条款:“设计包必须达到业主满意”。

这个案例中,B公司外籍技术主管X先生坚持技术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而且应提供英语版本,否则自己无法复核,不能签字。A集团和其分包设计院认为设计成果符合中国行业规范要求即可。如果要满足业主方B公司X先生的要求,同时提供双语版本,业主必须调增设计服务费。而业主方的采购经理Y先生不愿意追加预算,双方僵持不下。

通过应用文化差异理论,我们发现导致冲突的文化差异主要如下:

(1)中国“内敛防御性”和西方“外向开放性”的碰撞

  在冲突发生后,B公司X先生坚持自己的观点,很直白的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表现出强势姿态。中国设计院虽然不能完全接受X先生的要求,但表现的很内敛,婉转的进行着抗辩,私下却在频频抱怨。X先生习惯双方争锋相对的辩论一场,而中国的文化习惯认为当面顶撞对方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习惯上采取不争吵也不接受的防御性策略。所以双方一直没能通过有效沟通来解决问题。

  (2)中方“集体主义”和西方“个人主义”的碰撞

  这个案例中,A集团和B公司在项目范围上的冲突是由中西方人员在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语言上的差异导致的。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员工,都会本能地按照自己熟悉的方式和语言运作合同管理,处理争议。所以,尽管这个设计包在中国进行施工,业主方(B公司)的X先生还是要求按照自己熟悉的技术标准和语言提供设计包。

  (3)中国“经验主义”和西方“科学主义”的碰撞

  B公司技术主管X先生对中国设计院提供的技术包不满意,是因为按 照中国的设计规范准备的详细设计文件包,要比他们在欧洲常用的简单许多。欧洲人讲究事前控制,所以项目前期设计工作会要求很细,减少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这样即使让所有的承包商按照设计包施工,也可以完成工作。中国设计人员讲究按照经验办事,承包商往往结合图纸和施工经验完成工作,即使图纸反映的信息不够详细,承包商也发挥能动性,利用自己的施工经验主动地去克服困难,而很少要求设计方图纸返工。

  2、项目沟通管理中跨文化冲突分析

  (1)沟通平台差异导致的冲突分析

案例项目一的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A集团公司是设计总包,随后将施工图设计外包给上海某设计院。由于业主方的设计人员都在欧洲办公,A集团人员在北京,设计分包方在上海,平时沟通主要依赖电子邮件。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因为上海某设计院是第一次参与外资项目的设计工作,对外资管理文化不了解,其项目经理、设计人员和业主方B公司及 A集团外方设计主管沟通上存在严重障碍。

这类冲突,主要是中方不了解了外方的信息化文化:

外资公司一般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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