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功能的要求。工程建设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基础设施功能得不到发挥,不仅直接影响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而且造成极大浪费。
2.1.3 确保工程质量,是实现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要求。基础设施工程投入大,公益性强,要在长时期发挥作用,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将会制约长远的发展,影响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2.1.4 确保工程质量,是树立民族形象的要求。工程质量是一个国家经济技术水平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标志。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国家的声誉和民族的形象。
2.2 加大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的力度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基本上都建立了,目前,从整体上要提高工程质量,必须加大力度,有效地落实好这些制度,使这些制度真正意义上存在,并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发挥作用,而不是用于应付检查、年检的空架子。无论是一般的质量事故还是重大质量事故,各种责任制都要落实到人。质量控制与管理是以预防为主的,落实责任可以增强建设者的质量意识,可以促使他们在主观上积极执行建筑规范、施工标准,依此保证工程质量。
2.3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基本建设
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及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工作环节。它是从基本建设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正确反应基本建设客观规律的工作秩序,只有按照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才能够使各阶段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得到落实,才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尤其是在建设前期,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这些项目建设前期的控制对整个工程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2.4 依法规范建设市场
2.4.1 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
建设工程领域引入招投标制的目的是要促进我国建筑业全面健康发展,而实践证明,我国目前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对质量管理带来的隐患不少。所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坚决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有效的招投标监督机制,鼓励对违法行为的投诉、揭发,并对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
2.4.2 改进、强化工程监理制度。
我国《建筑法》授予监理的权力很大,履行好监理的义务对保证工程质量十分重要。而目前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众多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改进、强化工程监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监理企业进行资质核查,取缔一些不合格的企业,利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整合一批规模小的企业;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无证上岗的个人和企业给与严厉处罚;监理企业要加强监理队伍素质建设和道德建设,用高质量的服务去赢得业主的信任和市场的认可。
2.4.3 必须把好市场准入关。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颁发资质等级标准和执行检查,依法加强对建设市场的监管。各有关部门对参加建设各单位的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要严格把关,对咨询、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执业人员的素质要从严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人的责任。参加建设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严禁无证、越级承揽工程。对违反规定承揽工程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法律责任。
2.4.4 严格实行政企分开。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都要实行政企分开,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