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作为指导性文件,忽视它的权威性,在编制、审批、实施、修订等环节上,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对施工过程起不到真正指导作用,不能在一定的资源条件限制下,实现本工程的技术经济效益。
(5)施工方案文本文字混乱。现阶段很多编制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写作水平都不高,施工方案中错字、别字较多,排版混乱,更不能很好的利用图表,使得施工方案既不美观、条理也不清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方案的指导作用。
3、总监对施工方案审查的几个要点由于对施工方案的理解不同,各地及各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的内容也有所区别。为进一步理解施工方案的作用,总监应该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3.1 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主要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勘查调查得来的资料和信息,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查验收统一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及机械性能手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等。有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采用已经作废的规范和标准,这样就不能指导施工作业。
3.2 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是否齐全为了严格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62—2001第4.3.7条规定,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2)施工阶段划分;(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4)安全施工设计;(5)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通常讲,对于一个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2)分项概括及施工条件;3)施工总体安排;4)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5)质量标准;6)质量控制要点;7)安全、文明及环保措施等。
3.3 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1)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施工方案除了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本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进行组织外,还必须满足相应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如《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l20—99)3.7.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7.1.5: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1.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保护措施。等等。
(2)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如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如5.4.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一般情况下,监理企业也会要求施工单位对这些部位、工序编制施工方案的。
(4)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