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3 每个工程项目都有许多标准构件。如预应力T梁空心板、圆管涵、路沿石等,若每个施工标段自行施工。将投入较大的资源和设备。质量也难以控制。因此将标准构件统一生产、安装,为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和工程成本降低起很重要的作用。其次,如特大桥、隧道、路面等都是专业性很强、技术合量很高、设备投入很大的分部工程,在标段划分时,要以单独的标段进行招标。
3.2.4 每个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进度网络图,找出项目建设过程的关键线路,确定控制工期的工程主项目;以该分部工程的进度安排为主,其余工程相对配合,使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更趋合理,减少贷款融资费用。如项目的软基处理时间较长,可先行开工,其余分部工程随其后。
3.3 在招标文件中,详化投资控制的合同条款。
3.3.1 交通部2000年颁发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这无疑为我国的公路工程施工承包提供了一套完善详尽的文件。规范了管理,维护了业主和承包人的双方利益。但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具体的投资渠道、施工环境;‘管理体制的差异,我们尚需在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款的基础上补充相应的合同专用条款,以满足各自项目管理的需要。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有关条款的补充。项目经理要根据自身管理特点、控制目标的侧重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与专用条款的编制工作,以满足项目的需要。
3.3.2 我国公路工程的监理业务开展较早,自1988年陕西西三高速公路世行贷款开始就推行了工程监理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建设部、交通部批准了几十家甲级监理公司的资质,初步形成了监理市场。但由于监理公司良芬不齐,个别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监理市场未完全规范前,对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要在专用条款中细化和完善。
3.3.3 其次,对工程变更要在上报、审查、批准环节进行细化核实,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即使设计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所提交的施工图也难免由于种种原因出现差错和遗漏,或者由子地质、水文资料未调查清楚,或者当地的水利规划、风俗习惯的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然发生来自各方面提出的变更,工程上任何形式的变更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为有效地控制造价。我们应对变更的种类、变更程序、审批权限、变更估价、变更费支付、工期的确定等制定出相应条款,使项目管理者、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最后,我们要加大施工过程中对索赔事件的管理力度。
对承包人来说,施工用地无法按时提交、设计图纸的延误、非常气候原因、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工程的变更、第三方的干扰、工程款的延迟支付都将延误工期及产生相应的财产、利润的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是必然的。也是合乎合同文件精神的。我们要在索赔程序的条款中增加对索赔事件的事前控制管理工作,使之在该事件未发生前就预测将可能产生索赔事件的苗头,解决于事件发生之前,并界定获得索赔的条件、范围,制定索赔的程序及各级审批权限。
3.4 做好标底的编制,审查工作。
在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标底,给投标者们有一个合理范围的承包价,恰如其分地反映出工程造价。由于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如推算出了合理的工期,制定了投资目标,确定了质量标准,根据专业分工,经济比选划定了合理标段,制定了施工工艺以及完善了有关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那么如何对标底进行编制和审查就显得非常明了和清晰了。
编制和审核标底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很细致的工作,它关系到标底能否真实反映工程造价,能否指导承包人进行合理的施工安排,能否指导承包人在承包施工过程中提高企业素质,也关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