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上马,投资规模多大,都会受到他们意志的影响。这样就很难保证工程建设按照科学的规划实施。比如为了在本届政府任职期间出政绩,很多工程往往没有经过科学的谁就在领导者的指令下仓促上马,并定出不合理的完工工期,名为献礼。这样的工程往往会埋下很多隐患,也往往难以产生好的投资效益。而且工程投入动辄上千万,共损失往往也难以估量,可千万这种损失的领导者,最多也就随一名决策失误的评价。相反,有的市政基础项目,虽然从长远来说,对整个声调的格局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但因为按期效果不明显,往往得不到领导者的重视而成了拖沓的半拉子工程。反观我们身边的一些私人或外商投资的项目,其投资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手段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效果也往往非常明显,其中道理也就不难理解了。
由此可以看出,不解决好投资体制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好工程造价问题。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控制工程造价的途径。就按期来说,必须先建立投资的风险约束机制。风险约束应包括:①经济利益约束;②责任约束,包括决策责任约束和审批责任约束;③法律约束。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投资体制的改革而逐步进行,具体来说,要做好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其投资管理应实行政企分开,明确国家投资主体
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是今后政府的主要投资方向,要转换政府投资的方式,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确立一批国家投资主体(即经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职能,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作为政府投资的代表。近年来,各地大都设立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也就是以上思路的体现。国家投资主体应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并设立监事会对其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应定期政府报告投资主体的运营情况。此外,根据我国国情,应建立监察、审计部门对国家投资主体进行定期检查的制度,检查结果应向人大汇报,并向政府各部门、新闻媒体通报,以形成对监督部门和被监督对象的公开和舆论监督,这样必然使国家投资主体严谨认真、高度负责完成任务。从根本上看,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还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工程咨询公司承接管理一一其前提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建立社会中介的风险约束机制。
2、实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
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是从资金方面对投资主体进行风险约束。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是指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由各出资方实缴的资金,企业法人的自有资金要占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才准许注册登记。企业有了资本金才能成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这是推行法人投资责任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前提。
3、建立投资决策责任制
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行投资决策责任制,由投资决策者承担投资决策责任,实现“谁决策,谁负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即将颁发的《固定资产投资法》,把“谁决策,谁负责”这条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投资决策责任和投资风险责任的具体承担者,这必将形成投资风险的硬约束。
4、搞好相关配套改革
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不可能孤军深入,必须与有关的改革配套进行。例如,实行法人责任和国家投资主体,就牵涉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处置、企业兼并和破产制度的真正推行和完善、专业银行的真正商业化等诸多的改革,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又涉及贷款资产抵押和担保制度、培育和建立资产拍卖市场等。
这些方面的改革与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是互相推动、互相制约的。因此,在做好上述几个方面工作的同时,还必须积极而稳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