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在内的各项法规体系建设,确保清单计价的顺利推广实施。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打破陈旧的指令性计价管理模式,迅速建立相应的定额与市场信息服务体系。要积极建立合同价(中标预算) 及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一方面,通过备案可以直接掌握市场价格水平,为分析、测算各施工企业的成本价格水平积累技术资料,进而为各类工程合理成本价的评定提供准确合理的造价指标;另一方面,通过备案审核,可以及时有效地监督各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计价行为,及时发现问题,纠偏扶正,建立执业不良记录档案,正本清源,净化队伍,保证清单计价的准确合理,扼制哄抬标价及恶意低价抢标现象的发生。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对原来以定额计价为基础的标底编制、投标报价、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以及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从根本上实现真正意义的公平竞争,低价中标,通过最为简洁单纯的计价方式与衡量标准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开化、透明化,进而彻底杜绝各方主客观因素对招投标与计价工作的干扰,实现企业自主报价,最优价格中的。因此我们在推行清单计价管理办法时,要统一协调好招标办、造价站、稽察办等相关单位的联合执法;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紧密结合、不留缺口;稽察工作要对违规计价及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的单位、个人及时严肃查处,以确保在清单计价及清单招标过程中的合理低价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及企业合理成本价格水平,有效杜绝不负责任的恶意低价抢标行为;要研究探索中标后的跟踪监督监管机制;推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组织和设备投入承诺制;推行市场主体各方责任保险和工程保险制度;建全企业自律惩戒制度及市场责任追究制和清出制度;引导各企业建立适应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科学报价方法,倡导"诚信竞价、理性竞争",使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有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行,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相关管理机构带来了一次管理机制上的历史变革。同时,也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操作和按市场规律运行提出了新的课题。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抓住契机,深入研究,扎实细致工作,理顺各方面关系,创造有利条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把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全面推入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