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量”一方面指控制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消耗量。这种“量”应该能真正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消耗量,应该按社会平均水平确定,也就是反映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在完成建筑工程中所必须消耗的量。超过这个量,施工企业就要亏本;低于这个量,完成的工程质量就不可能达到要求。这个量即现行定额中的资源消耗指标,应在定额子目中加以体现。
(2)指导价
“指导价”就是指各种资源的价格,即人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费。这个价应该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不能固定在某一个价格上。这样,在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中,造价工程师可以根据价格指数、指导价格以及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工程项目的资源价格。不同的工程项目,不同的建设地点和建设时间,资源的价格应该是不同的。这个价格不是定额中能体现的,也不是在定额中能够确定的,它是一个市场价格。
(3)量价分离
“量”、“价”分离指将资源的消耗数量与资源的价格分开。资源的消耗数量由定额确定,资源的价格由建筑市场确定,不再和资源的消耗量一样由定额确定,定额中不再有体现资源价格的内容。按现行的做法,定额中既有资源的消耗量,又有资源的价格。定额中的资源价格,我们称为定额价,这个价格是按定额编制时期实际情况确定的,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不同时期的资源价格或调整系数,这个价格即为调整价。这两个价格之间的差值,称为价差(材料)或费用调整(人工、机械)。其中价差不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费用调整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无论是定额价还是调整价,它都是一种指令性价格,在全省或全市统一采用。对人工费调整系数,各省统一一个标准;对材料调整价格,市、县各自统一一个价格。事实上,不同的项目和建设的时间、地点,资源价格是不同的,尤其是材料价格不同。施工企业实际的材料购进价格大都低于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调整价,按调整价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就偏高,这是目前按定额确定的工程造价比实际偏高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黄秀萍.建筑工程造价中各个阶段的合理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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