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或下浮,也不会很接近该上限,达到了建设单位节省资金的目的。该方法从一定程度上也有鼓励低价中标的倾向,即也存在采用最低报价法评标时的弊端。
交通部200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应当使用合理低价法。”
三 推荐措施
非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因为工程总造价低(低于200万元),技术要求都相对简单。如果全部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的方法来招标,不仅会花费较长的时间,同时许多建设单位在组建招标机构方面也存在困难,招投标工作花费的资金也会与工程本身不成比例。结合上述各种招标评标方法及各自特点,本文提出以下措施:
从某种角度说,来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的个人素质和能力比其代表的施工企业更有意义。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我们无法有效遏止挂靠现象,对一个参与投标的个人的资格审查就比对其代表的企业的资格审查更有意义。
在对小型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往往没有过多的时间去对各个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考察。评标过程中,因为时间、地域等因素,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的评分只是片面的评分。有时,制作投标文件的人的个人水平直接影响着投标人的得分。即使不评分只确定是否通过评审,投标书很多时候并不能准确代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的水平和实力。
如果在某一地域,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建立一针对参与本区域公路工程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信誉度数据库。根据施工队伍在本区域的表现,动态的对其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分项打分。低于某分值或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有过违法行为的列入“黑名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时段内取消其参与本区域工程投标的资格。在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投标企业和被授权的项目经理的信誉度得分作为评标得分的一部分,如占总分的20%或30%,以该部分的得分来代替投标人传统投标文件中表现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的得分。信誉度得分必须按照规则记取,可细化为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履约信誉、廉政、社会评价等项。
交通部公布的《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合理低价法”的优点在前面已经详细叙述过了。针对非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低,邀请的投标人少(大干三家即可)的特点,可对该方法进行改进后采用。
取消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的评审,按信誉度数据库,邀请未被列人“黑名单”的施工队伍(或项目经理)参与竞标。根据工程大小,确定邀请家数,按信誉度分由高到低选够准入家数。招标人设投标报价上限后,对所有投标报价剔除最低报价后平均,即得评标基准价,然后最接近此基准价者得分最高,最后确定名次。
确定一合理的标底(投标报价上限)防止串标并确保招标工作一次成功很有必要。同时,采用现场报价,缩短招标期长,现场考察及标前澄清工作分别进行等亦可减少串标的机会。
制针对本区域内公路工程小型建设项目,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可以编制一简洁的招标文件范本,符合规模的工程直接套用。
结语
在非必须依法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科学合理的选择一重信誉、守合同的施工队伍,其关键是建立一能真正凸现施工队伍(或项目经理)实际能力和水平的信誉度库,制定规章,尽量减少人为的影响因素,简化程序,按章操作。把施工队伍在工程中的每一次表现以信誉度得分的形式量化,并以此作为准入条件,然后按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确定施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