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做好动态控制工作,保证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安全目标、节约目标的实现;管好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处理好内外关系,管好合同变更及索赔;做好记录、协调、检查、分析工作。
4 验收、交工与结算阶段
这一阶段可称作“结束阶段”。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协调同步进行。其目标是对项目成果进行总评、评价,对外结清债,结束交易关系。
4.1 竣工自验(或竣工预验)
4.1.1 施工单位自验的标准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是:工程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和竣工规定;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4.1.2 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作业队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1.3 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
4.1.4 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后,项目经理应提请上级进行复验(按一般习惯,国家重点工程、省市级重点工程,都应提请总公司级的上级单位复验)。通过复验,要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4.2 正式验收
在自验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的标准,即可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开始正式验收工作①发出《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工程竣工报告》。②组织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列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大型建设项目,往往由国家有关部委邀请有关方面参加,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③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确认工程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④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⑤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逐项办理移交手续和其他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应签认交接验收证书。还要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提出,送建设单位审查无误后,由双方共同办理结算签认手续。工程结算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合同双方除施工单位承担工程保修工作以外,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双方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责任即予解除。
5 用户服务阶段
这是施工项目管理的最后阶段。在交工验收后,按合同规定的责任期进行用后服务、回访与保修,其目的保证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发挥效益。在该阶段中主要进行以下工作:为保证工程正常使用而作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进行工程回访,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总结经验教训,观察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和保修。进行沉陷、抗震性能等观察,以服务于宏观事业。
6 结语
总之,施工精细化管理需要建设一支一流的项目团队,质量管理要创建“过程”精品,进度控制要科学组织、统筹安排,要以安全管理为龙头,规范现场管理,通过文明工地建设,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全面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最大限度的挖掘成本控制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