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控制,人们把它通俗地概括为“一协调、二管理、三控制”或“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房地产公司在自己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一套成功的包括前期开发工作、招投标(确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进度造价质量控制、竣工验交等完整的经验,可以直接应用于代建项目。
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是一种资金密集的管理项目,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资金始终是一项值得高度重视的、高流动性的资产,资金管理更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房地产企业在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有着其他代建企业不具备的优势。房地产企业大都有自己的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资金风险管理措施、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因此政府投资的决策者把项目交给房地产企业代建应该是最为放心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每个企业在经营中都有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经常会遇到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指因政府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变动,税率、利率变化或行业专项整治带来的风险;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导致的风险;资金链风险;人事风险。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始前期,就要为每个已经识别的风险做好“准备”。这些风险的准备包括制度、人力、资金上的准备。在制度上,要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流程,落实到岗位,并做好风险预算。在完善风险管理措施、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方面,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能够做到提高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为了使风险管理成为企业持续不断的管理活动,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这些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及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均可以提高其代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房地产企业作为代建单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由于专业的项目公司正在处于培育成长阶段,其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等各方面还需完善和发展;监理单位、工程咨询企业等作为代建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经验,但其对于资金管理、项目的前期管理、竣工验交等缺乏经验;设计单位作为代建者,更具有项目管理的局限性,其对项目的资金管理、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项目的前期管理、项目的竣工验收交付等都没有成功经验,并且从资金的保障等方面,无论设计单位、还是监理单位、咨询企业等均没有可靠的资金担保来源;施工总承包方作为代建单位,容易给人造成既是代建人又是承包方的误解,并且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其角色的转换是至为重要也是最为困难的,并且施工方作为代建人对代建项目的前期管理、组织委托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检验;投资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的不足之处更为明显,其除了有资金优势外,并不具备作为代建人的技术管理能力、项目管理能力以及前期工作能力。现阶段,房地产企业作为代建人虽然具有比较优势,但影响和制约房地产企业承担代建工作的因素仍然不少,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代建费用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代建企业收益难以同风险匹配是最突出的问题;
(2)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相应的代建制度或法律法规,在各省市制定的代建管理办法中,有的地方管理办法中根本没有允许房地产企业作为代建人;
(3)服务观念有待改善,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自有开发项目,房地产企业有自由的开发自主空间,但对于代建项目,应加强服务意识;
(4)使用人及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对房地产企业存在偏见,认为房地产企业仅仅是一个投资企业,缺乏管理项目的能力;
(5)房地产企业作为代建人的自身缺陷。由于房地产企业所涉及的范围基本上为民用及商业的房屋建筑工程,对政府资金所投资的水利、电力、公路、铁
路、隧道等专业范围不太熟悉,或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不敢涉足于以上项目工程。
可以看出,在代建制发展的现阶段,房地产企业作为代建单位,无论从项目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上还是作为代建人的组织完善上都比其他代建单位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目前,由于金融风暴等原因,房地产企业经营不太景气,而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在加大投资力度,房地产企业可以作为代建人参与该部分项目的建设,不仅解决了企业目前的困境,同时也拓展了企业发展的空间,做到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经营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查斌。代建制与BT方式的有效结合
[2]刘婧。“代建制”工程项目管理的探索
[3]刘义。推行代建制需要认清和解决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