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交给建筑市场,直至最后全面放开,并最终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决定工程价格。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将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起来。质量、造价、工期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必然联系,报价当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工期和质量因素,这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和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投标单位通过报价的调整来反映质量、工期、成本三者之间的科学关系。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本身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工程建设的风险比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投际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相应的,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则应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股原则。
(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节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招标投标工作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即不管投标单位有多少,到最后中标的只有一个,未中标单位的工作成果基本上属于白做,而且往往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另外,在招标投标的实际操作中,给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在工程量的计算方面时间很紧张,错误也在所难免。这样,在投标报价方面如果不采用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和单价这两个可变因素都要由投标单位自己来确定,所有投标单位都要计算工程量,这不仅是重复劳动,而且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事实上,尽管计算工程量所依据的是同样的图纸和同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但是仍然常常会出现偏差,有的时候偏差还比较大。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则可以简化投标报价计算过程,缩短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并可以节省时间和社会财富。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在传统的招:标投标方法中,标底一直是个关键因素,标底的正确与否,保密程度如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义件内容的一部分,标底只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即控制报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的约束),而与评标过程无关,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不编制标底。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