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机构作出详细解释。香港的政府工程的招标公告在每周五出版的《宪报》上公布,公布信息后,对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香港政府工程对参加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承建商实行资格认可制度,合格的承包商分为A组、B组、C组,各级别可承建的工程量不同,不同组别的企业可参加不同规模工程的投标,特大工程还需要单独进行资格预审。除此之外,投标时,承包商还要提交:关于在建工程的合约、价值、完成时间等情况的声明;资金证明,当流动资金低于政府规定的全部合约总值的最低百分比时,承包商必须有信誉卓著的银行担保。担保额为投资额,担保期为工程的合同期。在具体评标时,港府建筑署和库务局设有中央投标委员会和工务招标委员会,中央投标委员会负责接纳1500万港元以上的工程标书,工务招标委员会负责接纳 1500万港元以下的工程标书。标书由工务部门的工程师审核,重点是最低报价的3家企业,写出审核报告书,并推荐中标人。最后定标权在招标委员会,一般实行最低价中标原则,如不选择最低价中标,必须向投标人和有关机构详细说明理由。
国内外最低价中标法的比较
从美国、日本和我国香港最低价中标法执行的过程可以看出,我国的评标过程与其大致上是一致的,只是部分细节上有所不同。
区别一:资格审查机制非常严格。从美国和日本政府工程的招投标流程可以看出,严格的资格准入机制,可以保证中标者都有能力从事该工程施工,从而将不合格的投标者筛除,为后期顺利评标打下基础。其资格预审以企业资金(包括企业自由资金和第三方担保资金)为主要考核标准(即施工的支付和赔付能力)。其好处,对于业主来说,无论是企业自有资金也好,还是银行或担保公司的保函也好,都可以证明企业现实的财务实力,干好干坏,费用上能够解决,省去很多担心和麻烦。
对于建筑市场的发展,其好处也是显而易见:一是支持了实力企业的发展;二是防止了企业盲目扩张而引起的过度竞争。由于有资金限制,企业就只能量力而行,到处抢标的情况必然减少,过度竞争可以得到控制;三是提高了企业对信用的重视。资质及意味承接对应项目的能力和机会,而失去信用,自然会对资质等级产生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使银行撤销对其的担保。因此维护企业资质和获取担保,必然要求投标单位建立良好的信用。
区别二: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到位。美国政府工程一般都是由咨询公司来代替管理,因此勘察设计的精度和深度都较高,对于大型复杂的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写越细致,从而为工程评标和最后的合同签订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这样作一方面能够提升投标商对工程的理解程度,从而进一步细化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降低投标报价打下基础。招标文件明确了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也是投标文件所必须响应的内容,其描述的深度影响了投标商对工程的理解程度。由于勘察设计工作非常细致,投标商可以通过对招标文件的分析,采取最为有效可行且成本最低的施工方案,为进一步降低投标报价提供依据。
另一方面,也能够减少后期变更的发生,使投标商希望通过后期工程变更来增加投资获取高额利润的愿望落空。对于绝大多数工程来说,工程变更多和原始设计方案有关,往往会因为设计失误或前期考虑不周,在后期引起大量的变更调整,从而使工程造价偏离预算。因此,招标文件的设计深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造价,而一份详细的招标文件,往往可以使投标商放弃通过后期变更来弥补损失的想法,而只有通过采取新工艺、精化施工方案来降低报价以获得中标的机会。
区别三:评标过程的规范性。由于严格的资格预审制度,使进入投标流程的各投标商都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从而为后期评标过程的规范性打下基础。无论美国还是香港,都采取了最低价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