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标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施工企业人可以考虑施工中发生的各种因素,除项目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时力求全面。施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一)考虑措施项目的全面性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但在编制时力求全面,在装饰工程施工投标中,我们认为除了一般性措施项目如环境、文明、安全、临时设施八大项外,还需依据装饰工程施工特点,增加材料检测费、空气污染检测费、应急供水供电专项设备费用等,而尤其是对于高品质楼盘的户内精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单位作为关门交房的最后一道关口,招标文件中往往要求其承担着其他配合单位如户内空调、地暖、卫浴设备、厨房间橱柜乃至于地板、地毯等安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而保护这些价值不菲的产品,需有耗费的大量的人力,物力,且隐藏较大的风险。一旦交房时,小业主发现上述产品出现因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的瑕疵,那么装饰施工单位就将面临着赔偿。同时此类工程的招标文件也会标注完工后洁净程度应达到交房要求,这与一般工程的建筑垃圾清运、现场清理完全是不同的概念,根据我们的经验,往往要采用专业保洁公司进行交房前二次甚至三次保洁,方可满足交房要求,所以在精装修工程的投标报价中务必将可能发生的措施费用考虑全面。
(二)推定和不可索赔
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该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三)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三、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外的由于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设置的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主要取决于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工期的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等因素。其他项目清单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一)招标人项目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其中预留金是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工程量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或工程数量的增加,材料购置费用指的是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需发生的费用,这部分内容属于不可竞争的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如果投标企业不响应,就认为投标企业接受要约。
(二)投标人项目部分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属于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人工应按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列项。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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