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公告要传达到世界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各成员国;必要时,国际招标文件在向投标者发出之前提交银行审查;明确规定国际招标中各阶段时间规定的效力;开标、议标和授予合同的标准;国际招标优惠给予等等。
国际农业发展组织也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成立于1977年12月31日。该组织的主要工作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援助成员国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我国于1980年加入。
务是向该组织捐助资金);第三类是援助的国家,同时也可以向该组织捐助部门资金。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以优惠贷款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缺粮国提供优惠贷款和赠款。其中贷款占绝大多数。分三种形式:
特别贷款,免付利息
息,只交1%的手续费;
中等期限贷款,利率4%,期限20年;
普通期限贷款,利率8%,期限15~18年。
3.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是一个区域性的国家金融机构,于1966年11月成立。至1986年2月止,共有成员国46个。我国1986年正式加入该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成员国并不限于亚洲地区国家,联合国成员也可以参加。因此,该银行中还包括英国、西德、法国、意大利等15个发达国家。
该行的宗旨是,促进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和合作,并协助本地区的发展中成员国加速经济发展。亚行以贷款和技术援助两种形式进行资助活动。其借款对象包括政府所属机构、国营、私营企业以及开发本地区有关的国际机构和地区性机构。
亚行规定,使用贷款采购设备、材料和货物,其金额在30万美元以上的,或土建工程的采购金融在50万美元以上的,均应采用国际招标方式。亚洲开发银行的成员国都可以参加投标竞争。
4.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是欧洲共同体的金融机构。其宗旨是为了欧共体的利益,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共同体自有资本建立欧洲开发基金,平衡发展共同市场的经济。该行在非营利的基础上提供贷款和担保,资助的对象不仅包括共同体以内的国家和地区,而且包括成员国的海外属地,以及参加“洛美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及太平洋地区间国家和共同体有联系的或有合作协定的地中海地区国家。
“洛美协定”全称为“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之间的洛美协定”。该协定中一项内容是对非、加、太地区提供财政援助。资助的项目有交通、工业、能源、健康和教育、农村开发等。按照欧洲投资银行的要求,资金的使用以公开的国际招标方式。由于外界对这项资助计划了解不多,所以至今为止,参加投标的大多数企业都是当地供货商或承包商。
1.各国政府及公用事业部门
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早有法令或条令规定,政府各部门和公用事业部门(也包括国有企业)所需物资、服务、工程的采购,都应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但与此同时,因这些国家基本都有“购买国货”的立法,所以,过去招标基本限于国内。1980年1月1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东京回合的关于政府采购须用国际竞争性招标的协议通过以后,国际招标才成为这些国家的主要方式。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政府采购协议》规定,各成员国政府采购应保证更大范围的国际竞争。因此,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在150000特别提款权(约合197,000美元,1987年改为13万特别提款权)以上者,都须运用国际招标采购,接受投标和授予合同时,对国外供应商和承包商应与国内供应商和承包商一视同仁。
受关贸总协定《政府采购协议》的约束,协约国各政府应将自己的关于招标的法律,规定、条款、及管理方法、按照协议的规定在指定刊物上发表,或采取适当行动使上述内容被其它国知晓。并且,协约国应准备向其它协约国解释自己的采购程序。同时,应准备为其它协约国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