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已于2003年2月17日正式发布,于2003年7月1日施行。《计价规范》的发布施行既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深化改革的成果,也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跨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开创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格局,必将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体制的创新,最终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业主将拟建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有关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报单价,计算出总价后作为投标报价。
随着造价改革的深入,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是今后主要投标形式。这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应用工程量清单将克服以往工程造价构成中的“计划经济的色彩”,同时避免定额价格水平滞后的现象。采用“动态价格”形式最终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通过工程量清单价格方式的运用,逐步建立反映自己企业实力的定额体系。
1.如何理解工程量清单与定额的关系
(1)传统观念上的定额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消耗量水平、单价、费用定额的项目和标准,而现在谈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关系中的“定额”,仅特指消耗量水平(标准)。原来的定额计价是以消耗量水平为基础,配上单价、费用标准等用以计价。工程量清单虽然也以消耗量水平作为基础,但目前实行的是“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它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消耗量水平,所以在淡化政府定额之后,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定额--即消耗量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逐渐抛开政府发布的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而使用企业自己的消耗量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编制出反映企业自己的消耗水平,反映企业实际竞争能力的报价书。
(2)要理解工程量清单与定额的关系,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量价分离”。量价分离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定价已经取消,量价合一的模式必须改革,是对改革的一个总体要求。随着工作的具体化,一些地方的新版定额不再出现基价或合价。这本是一种表现形式,也都引发争议。主张列出“基价”的同志认为,从方便操作的角度讲,应该列出,这未必就是没有"量价分离"。而持不同观点的则认为,彻底的“量价分离”不应该再列出“基价”,实际上并不使用它,毫无意义。“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工作一个总体改革要求,不能简单地从定额里面是否列出“基价”这个表现形式上面来判断。实质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改革,不仅仅是表现形式的不同,应该是管理的内容,管理工作侧重点的变化,它是一种管理方法的改变。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是可以较好的体现管理方法的变革。
2.工程量清单与招投标的关系
(1)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
由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了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单位负责统一提供,从而有效保证了投标单位竞争基础的一致性,为投标单位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基础,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
(2)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现了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工程的不确定性和变更因素多,工程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单价、成本等负责,而对工程量因变更或计算等原因引起的错误不负责任,这部分的风险应当由业主承担。也就是遵照谁引起的风险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因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