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我国建筑企业风险的特点,就如何防治风险提出了自己的对策。
一、我国建筑企业风险的特点
我国的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对风险管理尚处于初步认识和依靠经验积累,方法上简单操作,缺少规范和有效的科学管理程序,抵御风险能力弱。
1.建筑企业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客观存在的,而且在建筑企业项目的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这些说明为什么虽然人们一直希望认识和控制风险,但直到现在也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2.建筑企业风险的可变性。可变性是指建筑企业各种风险在质和量上的变化,随着项目的进行,有些风险将得到控制,有些风险会发生并得到处理,同时在项目的每一阶段都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3.建筑企业风险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其在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而且大量风险因素之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这是建筑企业风险的主要特点之一。
二、对策
1.提高避险意识,增强防险能力。
(1)提高风险意识。建筑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分析方方面面的风险,制定应对风险的有效措施,做到在顺境中居安思危,在逆境中居险思变。
(2)善于预测风险,提前避险。要做好风险预测,把可能产生的风险分析透彻。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配备各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风险的大小和危害程序,为实施风险决策提供比较可靠的依据。
(3)风险决策要慎重。为避免风险决策失误,要充分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
(4)合同签订要避害。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读条款,分析合同文本,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对条款进行拾遗补缺,避免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存在。
(5)培育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在建设和谐企业文化中,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使命感、责任感、认同感,使员工认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树立员工风险管理意识,确保企业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
2.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过程管理。
(1)确保工期和质量,这是施工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发包方最重要的反索赔借口。
(2)积极办理签证。签证一要有据(有发包方的指令、设计变更、会商纪要、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变更前后的实景照片和录像等);二要及时,过期的签证(比如变更后超过28天)可能丧失权利;三要按程序办理,国内建设工程示范文本和FIDIC合同条款对签证程序都有明确规定;四要注意签证权限,有些发包方对现场一般人员和监理人员未授予签证、变更确认权,要防止无效签证。
(3)要注意保留证据,包括影响工期的证据、催促发包方提供甲供材料或要求发包方决策事项的函件、免责事由的通知、因不可归责于承包方原因导致价格和成本增加的证据、催促分包单位质量整改的通知等。
(4)应特别关注开发商的非预期性的违约。对于发包方拖欠预付款、进度款、拖延结算及结算款风险,施工企业可给予适度的容忍。但是如果发包方经常拖欠,则须审慎对待。
3.防范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1)制定全面、系统、动态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制度应随着内外环境因素变化、自身管理要求的提高,不定期进行调整,使管理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始终具有指导作用。
(2)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坚持对员工上岗前的培训,以管理制度和岗位说明书为主要培训教材。管理制度和岗位说明书的调整,应及时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