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长期服务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定额,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存在许多问题。作为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本改变政府定价模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并进而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具体措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成为我国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的一种工程计价办法。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拥有控股权)大中型建设工程”,该规范为强制性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只须实现由市场形成造价这一个目标,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作者认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时无须更多地强调它的意义,只要指出它能够达到市场竞争定价的要求即可。
1999年,市场经济水平较高的广东顺德率先提出政府宏观控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并试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纷纷学习,为了在全国推行这一先进合理的计价模式,建设部从2002年年初开始,组织标准定额研究所和一些地区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在2003年7月1日起,作为国家标准,在全国执行。
那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呢?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定价权的归属上,是市场形成价格,还是政府定价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拟建工程的工程数量表(也称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工程量表、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通过评标竞争确定工程造价的形式。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上只是要求招标文件中列出工程量表,但在具体计价过程中涉及到造价构成、计价依据、评标办法等一系列问题,这些与定额预结算的计价形式有着根本的区别,所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又是一种新的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按定额计价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计价依据不同。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其次,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形式有差别。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再次,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