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市场秩序,从而达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从国家调查统计的最新数据显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通过招投标一般可节约投资10%左右。但是由于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局部的市场不规范行为,常会出现一些同现行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相悖的现象,从而使业主在不同方面蒙受损失,甚至造成一些灾难性的现象。因此如何选择招标方式、评标标准以及采取何种对策、措施成为业主面对的一个严峻而又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作为业主,掌握必要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是做好招标工作的前提。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简介
1、招标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的强制招标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规定的强制招标范围: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招标方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招标方式的选择
公开招标:达到法定招标范围和规模的;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的组织形式
招标可以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或自行招标两种形式。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建设工程招标流程
1、确定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上网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向投标人发出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2、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写明项目的名称和性质、实施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宜。并且应在网上公示五天。在这五天时间里,进行接待报名工作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编制招标文件。
3、资格预审
在上网公示阶段,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了解各投标人的企业经营状况、工程业绩及其各项能力等,为今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