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借鉴国外经验,健全和推进我国招标投标工作,应日本国建设省的邀请,由建设部监理司牵头组织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和招标投标考察团,于1992年6月对日本工土木工程的在 关业务进行考察报告,着重对招标投标业务进行归纳整理。供公路同行参考。
为了借鉴国外经验,健全和推进我国招标投标工作,应日本国建设省的邀请,由建设部监理司牵头组织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和招标投标考察团,于1992年6月对日本工土木工程的在 关业务进行考察报告,着重对招标投标业务进行归纳整理。供公路同行参考。
根据日本《建设业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日本工程招标方式分一般竞争招标(公开招标)、指名招标(邀请招标)、随意合同(议标)三种,但实际是以指名招标为主,占日本招标工程的90%以上,指名招标失败后可转为议标处理。指名招标对企业是缺乏主动权的,它完全听命于发包工程的公团、公社或民间投资者,由谁参与竞标由发包方定。
在日本,政府工程按规定都应招标投标的占90%以上。招标主要由公团或公社具体负责实施。公团与公社介于政府与民间之间,社会地位特殊,具有“国营”性质,是“官办自营”式的特殊法人单位。它负责政府投资或贷款工程的建设、开发和改造工程。日本道路公团是负责高速公路和其他汽车专用公路规划、建设、营运管理的部门。日本建设省所属住宅类、道路实践来看,实施的工程质量基本上都达到优良水平。工程工期也未出现拖期现象。
一、 日本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在日本,一个企业要取得工程,要经过如下六个程序:
1﹒企业应向各公团、公社等发包单位报各,接受资格审查,登记注册。一般为每年的二月份进行一次。申请书要写明法律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地址、资本、技能,从事的业务范围、申请的业务范围等情况,并附上工程经历、人员装备一览、资格许可等证的材料。
2﹒在关部门和单位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资质等级,分类排队、造册。按资质、经济、技术实力、经营状况、业绩等进行分析评价。以优劣排序,形成各册。
3﹒指名。当有工程发包时,发包方按工程的规模、性质等情况,根据自己的要求和愿望,通常在投标日期前10天(紧急情况下是5天),利用告示或新闻媒介发布公告。然后在名册中指定10—12家相应企业作为竞标者。指名通常由发包方的负责人及工程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负责人5—10人负责确定,他们称之为“合同审查委员会”。名单确定后,书面通知企业,告知工程的性质、规模情况及投标时间。从指名到投标一般约15天以上。
4﹒实际招标。指名一经确定,有关企业要按一定方式进行答辩。发包方介绍工程情况和特点,投标方则介绍自己的资质、业绩、技术业务所长以及如何干好该工程的方案设想。
投标时企业只按一个标价。开标是要求全体投标者全部参加,公开开标。
定标是招标的最终结果。日本的定标原则往往是单因素的,就是看谁的标价接近标底,一般多取低价标。日本的标价的下限幅度为0~8%之间,若投标人的标价高于标底或低于幅度之外则不可能中标。
据称,由于标价很难与标底吻合,日本的指名招标几乎没有一次成功的,一般都要二、三次。若三次不成便改为议标处理,再次投标要求在一天内完成。
5﹒签订合同。中标单位确定后,由发包人个别通知企业,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一般规定在中标的第二天起10天之内完成。指名招标一般于决标当天就签订合同;议标则在任务成交日签订。
6﹒设保。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必须交付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或到保险公司购买一定数额的工程保险作抵押。
二、 日本评价企业的标准和指名原则
为保证企业公开竞争,日本政府或发包单位对企业的评价都有一定的标准,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