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进行比较,提出无论是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传统报价,所反映的工程造价内涵是一致的,但在价格形成的指导思想、计价模式、标评原则、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指出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立我国建筑产品市场定价模式的最有效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特别是随着投资管理体制和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已势在必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量清单报价就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标方式,因此,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正是当前推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必由之路。本文就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进行比较研究,以探索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区别。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所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内涵是一致的
工程招标投标价是指在工程商品的招标投标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工程价格,其价格形成的基础,必须遵循马克思关于商品价格的劳动价值学说,即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商品生产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二是生产过程中活劳动所创造出的价值(包括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V,和剩余价值m)。工程招标投标就是建筑产品的交易过程,交易价格(工程招投标价格)的形成除取决于它的价值基础之外,还受市场供求规律、企业竞争策略所决定的投标策略等因素的影响,最终的成交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招标和投标方)两者对控制工程造价的预期达成一致。因此,无论是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传统报价,工程交易价格的形成均遵循以上规律,所反映出的工程造价内涵是一致的。传统报价模式将建安工程造价划分为由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目前,许多讨论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文章中,将建安工程的费用重新进行了各种划分,有的把建安工程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间接成本(企业管理费、统办费、施工措施费、现场管理费)、风险金、税金(营业税、城建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和利润。有的则把建安工程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管理费、间接成本(规费和其他费)、税金和利润。笔者认为不管对建安工程造价组成怎样划分,最终体现的建安工程造价内涵应该是一致的。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传统报价中对建安工程造价的划分还是比较科学的。一方面,它客观、全面地体现了建筑产品的生产价值,另一方面,对成本和费用有较明确的划分,便于成本核算和考核,同时,各项费用计算的逻辑关系清楚,计算方法也简便,因此,在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仍可沿用传统报价对建安工程费用的划分和计算程序,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作更多的变化,因为费用的划分并不是区分传统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关键所在,本文在以下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各种单价的分析时,仍采用传统建安工程造价的组成。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的价格形成指导思想不同
传统报价模式采用的是指令性计价的模式,这种计价模式有两个基本特征:首先,从本质内容上看,是量价合一;其次,从表现形式看,是以定额子目构成直接费,并于直接费为基础,乘以各种费用项目的费率,从而得出其他费用,组成建安工程造价。量价合一,是指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的消耗量的水平是统一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同时,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静态的指令性价格,各种费用的取费率也带有一定的指令性。改革开放以后,生产资料的价格逐步放开,"活价格、死预算"的矛盾日趋突出,部分地区采用主材调差(或系数调整)的办法进行调整,对费用也规定了竞争性和非竞争性费用,但最终仍脱不开预算价格和法定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