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项目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紧急救援、过渡安置、灾后重建。这三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各有不同,项目的目标也不同。
第一阶段重在灾难现场的人员财物设备的紧急抢救(修),即“黄金救援时机”,72小时内是最佳时机,但“救人第一”、“不轻言放弃任何一条生命”是救灾现场的最高指导原则。因此,这一阶段救灾人员的救援动员与技术针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目睹者、小区居民,以及救灾人员进行的悲伤辅导、压力管理、紧急安置等紧急服务是工作的重点。
第二阶段主要救灾人员已离开救灾现场,现场已改由工程复原或修复人员进行抢修。除非有足够的长期安置住宅,或是灾难的性质不需要有异地安置的过程,一般都需要一段过渡服务或短期安置期,包括住宅、就业、就学、社会救助、家庭重建、创伤后压力疾患的处理。投入的人力已由工程、消防人员为主,转向社会工作、心理、医疗保健、住宅、教育、就业服务人员为主的阶段。
第三阶段属长期社会即心理重建的时期,即提供长期稳定服务阶段。灾难症候严重者可能须要三、五年才能复原,轻者也要几个月到一、二年,才有可能抚平。所以,包括住宅安置、财务处理、小区重建、心理复健、家庭重建、失依者的长期照顾、安排易地安置等一套中长期的灾后重建计划十分必要。
第一阶段即紧急救援的主要目标是:争分夺秒,全力抢救被埋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救出最多的人员。同时尽快对相关人员进行悲伤辅导、压力管理、紧急安置。
第二阶段即过度安置的主要目标是:尽快提供足够所需资源给弱势者与受灾的人群。尽量减少受灾人员和救灾人员的严重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后果。
第三阶段即灾后重建的主要目标是: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灾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回升到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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