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目经理不一定要精通某一门技术,但是必须要了解所作项目的基本技术,以便很好的操纵本项目。所以说,项目经理在行业间不一定要懂技术,但是就本行业来说,还是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这之间不矛盾。
第二、项目管理是个过程,项目本身是结果,过程一定要是“运动”的,项目经理必须及时看到一个活动的项目,而项目本身是由人来做的,所以必须要看到活动的人员。
第三、项目经理要充分借用和利用上级赋予的有形权利和无形权利,因为项目中会涉及平级的职能经理或者平时在一起的平级同事,一但无权,将意味着项目很难实施,这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更为重要。
第四、项目中涉及到的关键问题,要及时以会议的方式解决,经过主要项目成员的同意后,形成书面文件,发放到各个部门负责人手中。这样可以很好的为后续团队的协作起主导作用,防止部门项目成员“赖账”和“耍狠”。
第五、有些项目成员在项目中表现出的情况有:缺乏团队意识、认识问题不够、主动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可以通过私下交流、正确引导、积极鼓励来改变,且不要当众给予负面批评。对于部分权利比较明显的成员来说,可以通过权力来压制或引导,对于金钱欲望比较高的人来说,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来引导,对于极力腐化的顽固分子,只有弃止,否则对项目团队的影响是很大的。
第六、项目!绝对不是一个人的事,团队里面没有英雄,人人都是英雄,项目经理的职责不是搞个人主义或者提倡个人英雄。整个团队提高了,才能看到英雄,团队不高,就算里面有一两个英雄,其结果也不是我们想要的。
2008年2月15日 潘德有 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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