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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2)

2006/7/21 0:42:52 |  1988次阅读 |  来源: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2) 利用网络计划检查:
  ①记录实际作业时间。例如某项工作计划为 8 天,实际进度为 7 天,如图 5—4 所示,将实际进度记录于括弧中,显示进度提前 l 天。
  ②记录工作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例如图 5 — 5 所

所示为某项工作计划为 8 天,实际进度为 7 天,如图中标法记录,亦表示实际进度提前 l 天。
  ③标注已完工作。可以在网络图上用特殊的符号、颜色记录其已完成部分,如图 5—6 所示,阴影部分为已完成部分。
图 5 — 3 利用横道计划记录施工进度
图 5 — 4 记录实际作业时间
图 5 — 5 记录工作实际开始和结束日期
  ④当采用时标网络计划时,可以用“实际进度前锋线”记录实际进度,如图 5 — 7 所示。图中的折线是实际进度前锋的连线,在记录日期右方的点,表示提前完成进度计划,在记录日期左方的点,表示进度拖期。进度前锋点的确定可采用比例法。这种方法形象、直观,便于采取措施。

  ⑤用切割线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如图 5-8 所示,点划线称为“切割线 " 。在第 lO 天进行记录时, D I 作尚需 l 天 ( 方括号内的数 ) 才能完成, G I 作尚需 8 天才能完成, L 工作尚需 2 天才能完成。这种检查方法可利用表 5-17 进行分析。经过计算,判断进度进行情况是 D 、 L 工作正常, G 拖期 l 天。由于 G I 作是关键工作,所以它的拖期很有可能影响整个计划导致拖期,故应调整计划,追回损失的时间。

(3) 利用“香蕉”曲线进行检查。
  图 5 — 9 是根据计划绘制的累计完成数量与时间对应关系的轨迹。 A 线是按最早时间绘制的计划曲线, B 线是按最迟时间绘制的计划曲线, P 线是实际进度记录线。由于一项工程开始、中间和结束时曲线的斜率不相同,总的呈“ S" 形,故称“ S ”形曲线。又由于 A 线与 B 线构成香蕉状,故有的称为“香蕉”曲线。
  检查方法是:当计划进行到时间 t1 时,实际完成数量记录在 M 点。这个 ( 进度比最早时间计划曲线 A 的要求少完成上△ Cl=OC 。一 OC ;比最迟时间计划曲线 B 的要求多完成△ C2=OC 一 0C2 。由于它的进度比最迟时间要求提前,故不会影响总工期,只要控制得好,有可能提前△ tl=Oh — Oh 完成全部计划。同理可分析 t2 时间的进度状况。
三、实施施工进度计划的几个具体问题

  1 .规范第 7 . 3 . 3 条第 3 款规定,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应“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行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的承诺。 " 施工合同中的这些规定如下:
(1)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 开工及延期开工:
  ①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h 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h 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②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 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h 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 48h 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 48h 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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