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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计结果看建筑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6/3/20 10:05:09 |  2079次阅读 |  来源: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近几年,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的审计和调查中,紧紧围绕建筑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客观地反映了建筑行业管理情况,同时也发现了建筑行业管理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问题一:施工队伍生产能力过剩,供大于求等矛盾十分突出
 随着我国建筑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筑市场的逐步放开,如今建筑领域已经打破了区域和所有制的界限,为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但随之而来的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就是生产能力过剩,供大于求的矛盾日渐突出。大量的施工队伍很难承揽到工程,处于找到活就干,找不到活就全员放假只留下部分管理人员四处“找活”的“半生半死”状态。这种情况下,很多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就出现了。首先,施工队伍资质参差不齐,无资质、低资质、借资质承揽工程现象屡见不鲜,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工程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使用某建筑工程集团工程公司资质及合同专用章承揽了某机场项目变电所工程。其次,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后再行转分包,工程质量难保证。审计中发现,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承揽的工程违法分包或层层转包,从中非法获利的现象较为常见。此类问题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造成工期延长,建设资金流失,严重的还会影响到工程质量、产生事故隐患。

问题二:勘察、设计、监理队伍从数量、规模、专业程度、技术水平与施工单位相比,结构不合理状况没有得到改变
 审计中发现我国的勘察、设计企业与国际设计咨询部门在管理上、业务水平上的差距仍很大,造成了较多损失浪费问题。如2005年某高速公路项目就是由于设计单位的水平较低,造成大量的设计变更,使设计文件失去了控制的作用。另由于施工安排不合理,仅弃土方一项就造成损失400多万元。

 同时,监理队伍管理水平低。依照《建筑法》,监理制度的设置具有双重性:一是为保障工程质量,国家在一定范围实行强制监理;二是监理又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督施工质量等,由建设单位支付费用。这样监理就会经常出现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三:经营体制、方式陈旧
 一些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认为包字当头,一包就灵,结果是层层承包,包到底就松到底,放弃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基础管理削弱,有章不依,违章不纠。

权力下放不当,致使管理力量分散,简单地把人财物等权利统统下放,但管理没有配套进行,难以做到责、权、利相互统一,其结果是削弱了企业整体的综合管理,造成管理分散、失控,漏洞增多。如某施工单位进行体制改革时,该单位的部分人员与原单位分离成立了一些为独立法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这些企业没有取得施工资质的情况下,该单位竟允许这些企业使用其资质证书、合同专用章承揽机场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导致工程建设中财务管理混乱,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问题四:政府干预行为过多、过重
 我国对政府投资工程基本上是延续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在许多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上,投资与建设、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工程项目的实施,相互之间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极易造成决策失误或监督失效、失灵,导致项目投资效益低下,形成投资“黑洞”,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如:某公路工程由于建设资金缺口大,地方政府在路基土石方施工和沿线征地拆迁中,以“政策划解”方式,通过在沿途乡镇百姓、企业等集资、以资代劳等方式筹资,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工程造价控制不合规,部分单位工程造价严重低于单位工程价值,存在硬性压价的现象。

 问题五:随意扩大项目建设规模、执行建设程序意识淡化
 重视项目管理,遵守基建程序,是保障投资效益的基础。现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热衷于跑项目、要资金,忙开工、急建设,至于建设过程中如何加强管理以及建成项目能否保证投资效益就不太关心了。一些项目出现施工质量差、投资损失浪费,投产不能达到设计%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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