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项目管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指导委[2007]7号
为加强项目管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管理工程领域培养从事项目决策、计划、实施、评估等项目全寿命期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工程管理人才。其领域涉及建设工程、信息工程、制造工程、农业工程、国防工程、能源工程、环境工程等行业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
二、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工程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及其领域范围,应在培养的全过程中突出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在招生入学选拔中,应注重被选拔对象所具有的工程背景和所积累的工程经验。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的第二阶段考试中保持下限为10%的淘汰率。同时,在招生中要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招生规模要与包括合理的师生比在内的学校培养实力相适应。
四、在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学位论文等环节,应遵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制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位办[1999]7号)中的总要求和领域教育协作组制定的相关培养文件的要求。
五、为保证项目管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水平的一致性,多院系开展项目管理教育的培养单位要有一个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有一个统一的项目管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相关培养院系可根据不同方向,在选修课程设置上有所侧重。
六、项目管理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应抓紧做好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的建设工作。并在本领域内采取师资教学培训、培养质量评估、学位论文抽查等多种方式,以促进有关培养单位建立和实施培养质量的保证措施,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ΟΟ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