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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发微博:万科那点事绝不是“万宝”之争

2016/1/3 21:21:52 |  2068次阅读 |  来源:新华网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1月2日下午,任志强连发四篇微博,表明了自己对“万宝”之争事件的看法,他表示,这绝不是“万宝”之争。万科不过是宝能收购的标的物,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之争是与华润的争夺。

  文:任志强

  过去的一年里和房地产相关的有两件大事。一是中央改变了对投资、投机

购房的态度,从打击、限制到鼓励。这是个根本性转变。自十四大鼓励个人财产性收入以来,住房是最基础的财产性收入,却一直被打击与限制。如今终于正名了!很快将陆续出台有利于市场交易的政策。 二是媒体中称为“万宝”之争的事件。至今还没有个最终结果。却有着各种各样的评论与猜测。

  我不是这次事件中的当事人,也不完全了解情况。但鉴于历史的原因,许多媒体都希望我能说说自己的看法。尤其是那个专门挑事的潘石屹,总想考验我的智慧。三番五次的在微博上让我评论这一事件。还说最纠结的不是王石与宝能而是我。

  我没有万科的一股股票,也早没有利益关系了。无论结果如何关我屁事?我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关注中国市场的发展。

  首先这绝不是“万宝”之争。我曾对一个记者说:哪有大股东与持有的资产竞争的道理。万科不过是宝能收购的标的物。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之争是与华润的争夺。

  如果说控股股东与管理层有矛盾,并非是争夺万科。而是争夺资本与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权。至少目前不能说这个企业是属于管理层的。尽管他们有少量的股权。但他们主要还是职业经理人!而非因投资人地位而获权参与经营管理的。

  一、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如何解决企业发展和利益冲突的问题,确实有过许多变化。

  1、最初的资本投入者,或说股东,同时也是经营者。这两者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股东利益也是经营者利益。因此股东利益第一和唯一。

  2、当股东与经营者利益与职工(被雇用者)利益发生冲突时,股东开始关注兼顾职工利益。于是许多国家有了保护职工利益的法律。如德国、日本。徳国甚至没有股权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也会进入董事会或管理层。

  3、当有了职业经理人的委托代理制之后,二八定律让职业经理人有了特殊的地位,也有了对职业经理人的股权、期权激励机制。

  4、当股权上市并多样化时,又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经理人可能控制企业,并用操纵财务与股票的手段谋求利用激励机制的不合理、不合法利益。如“安然“事件。于是许多企业取消了股、期权激励。重回股东利益第一。

  5、股权自由交易中,也可能出现大股东操纵和利益输送的问题。因此法律更注重保护所有股东利益一律平等,尤其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兼顾经理人与职工利益。

  6、许多企业的创立来自于经理人。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技术,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并用他们的优势去吸引投资者。此时,大多数投资者是财务性投资,因此最核心的是保护拥有创新想法和专业技术的经理人。于是又有了“毒丸计划”的法律。

  7、市场竞争让企业形态不断变化,股东、经理人、职工之间的关系也随各种情况不同而变化。有资本说了算的,也有创业经理人说了算的。资本与经理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的成为企业成败的关键。

  二、啥是职业经理人

  1、字典上没有职业经理人的词汇。通称有专业管理技能的非投资者。也是被资本雇用,从事委托管理的高级经营者。常常被授权代表资本做出决策。

  2、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是从没有劳动力、人力资本市场,在改革之后才发展的。许多企业则是先靠经理人创业之后,才引入资本或进入资本市场的。因此出现两类经理人。一类是没有资本,但创立了企业和品牌的。企业与品牌和经理人的品行、能力、声誉、影响紧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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