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下旬,多家媒体都在转载一条新闻,称浙江省消保委近期开展了手机拍照、摄像成像性能的比较试验,结果发现10个型号的手机中,摄像头性能合格率仅为20%,连iPhone6等知名品牌手机也未幸免。
我们知道,最近两年手机摄像头的成像素质有了很大提升,在日常应用中,人们基本已经不再使用数码相机拍照,而iPhone6这种手机一般还被认为是拍照不错的,怎么就不合格了呢?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不合格,不合哪个格?
浙江省消保委这次委托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9个品牌10个型号的照相手机进行了检测。这些手机型号分别为:苹果iPhone6、三星GALAXY S5、三星GALAXYNote4、诺基亚Lumia930、联想笋尖S90、OPPO R5、LG G3、SONY XperiaZ1、TCL Hero N3、努比亚Z7。
测试的主要项目包括:光学有效像素总数、视觉分辨率、动态范围、色彩还原准确度、动态分辨率、噪声、曝光量误差。这些确实是测试拍照的项目,但是这次测试依据的标准是GB/T 29298-2012《数字(码)照相机通用规范》,而该标准的前言写的是带数字照相功能的手机“可参照使用”。
根据一个参照标准而非强制标准,就下结论说不合格,客观程度让人有所疑问。
再来看看具体不合格的项目。
报道说,本次比对测试,“曝光量误差”是主要的不合格项目,“目前手机拍照性能没有相应的标准要求,所以测试是参考《数码照相机通用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也就是在曝光控制范围内,曝光量误差不得超出±1.0EV范围”。
那么这个“±1.0EV”是怎么测试的呢?
GB/T29298-2012规定的测试方法,是把拍照设备放到光源箱里面拍摄,然后把照片传入计算机,用图像处理软件来测试,最后计算出曝光量。就是用这种方法,说10款相机9款前置或者后置摄像头不符合要求,iPhone6更是前后摄像头都不符合。
问题出来了。
智能手机和数码相机最大的不同就是智能手机拍的照片主要在手机屏幕上看,而数码相机拍的照片是在电脑屏幕上看;数码相机拍的照片只能按照最标准的屏幕来优化,而智能手机拍的照片是按照手机屏幕本身的显示特性来优化的。
如果屏幕暗一点,照片当然就要亮一点,除非厂商连优化都不会做(而这次评测的几家基本都是大厂商),否则这个“合不合格”完全看手机屏幕的特性。
用数码相机的测试方法来说明曝光不合格,显然没有考虑到手机拍照的特殊性。
类似的还有“色彩测试”,这次色彩测试也有两款不合格的,问题与之相似,即色彩是针对屏幕优化的,用相机的办法来测试是有问题的。
被冤枉的诺基亚
这次测试还有一个不合格的产品是诺基亚Lumia930,说10款手机中只有Lumia930的实测光学有效像素总数未达到参考标准要求,主镜头标称值为2000万像素,实测值仅为81%。
我们知道,手机拍照的像素数通常就是标称像素数,怎么会出来个81%呢?
其实,这是诺基亚的一个创新。早在2012年诺基亚808的时代,诺基亚就面对着4:3和16:9两种比例的选择。老的标准是4:3,但是新的标准都是16:9了,为了最大程度地利用CMOS面积,让两种比例都能拍出好照片,诺基亚采用了13:9的CMOS,但是在拍摄的时候提供的是16:9和4:3两种模式,通常不是全像素模式。
这样一来,4100万像素的诺基亚808,拍摄4:3的照片就是3800万,拍摄16:9的照片就是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