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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曝淘宝5大问题

2015/1/28 12:12:03 |  4486次阅读 |  来源:人民网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东、广东、福建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人组成了行政指导工作小组,对阿里巴巴集团将要进行的行政指导工作作了预先准备和研究。2014年7月16日,网监司行政指导工作小组联合浙江省工商局、杭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了行政指导座谈会,阿里巴巴集团主要负责人员及核心部门管理团队与会,接受行政指导。为了不影响阿里系上市前的工作进展,该座谈会以内部封闭的形式进行。鉴于目前监管情势,为廓清种种认知,现将行政指导座谈会有关情况如实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指导座谈会由网监司司长刘红亮主持。他指出,此次行政指导工作的目的是在于梳理、讨论、分析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问题,强调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旨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会上,刘红亮同志简要介绍和分析了网络交易面临的形势,指出商事制度改革取得良好效果,“宽进严管”政策正在有效推进和落实,但是,阿里巴巴集团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长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长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以致养痈成患,不仅使自身面临成立以来的最大诚信危机,也对其他网络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产生不良示范影响,致使近期受到社会舆论的集中批评,也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巨大监管压力。

网监司工作人员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和天猫商城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行为管理等方面长期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和总结,指出了5个方面19个问题,各地工商局代表补充指出了其他6个方面的问题。会议督促浙江省工商局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网络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求阿里巴巴集团以此次行政指导为契机,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有效遏制和防范违法行为发生,坚决履行平台经营者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认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网监司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行政指导情况

网监司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网购乱象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指出其在平台内经营者、商品销售和交易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1.主体准入把关不严。一是平台内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开展经营活动。阿里巴巴和淘宝网上存在大量未办理营业执照,却以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方能使用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网店。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文化、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方可从事经营的网店,违反有关市场主体准入方面的规定从事网络经营活动。二是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亮明经营者身份。淘宝网存在大量经营主体未依法办理平台网店身份审查登记或者亮照亮标的网店,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三是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查登记流于形式。部分需上传营业执照通过实名认证的网店,其实际主体名称、经营地址、住所信息明显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主体名称、经营地址、住所不符,甚至上传他人的营业执照信息。四是用户ID 管理不严格。淘宝网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用户ID、店铺名称审查不严格,造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商业权益等合法权益的侵害,混淆消费者的判断,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五是“拍卖会”涉嫌扰乱拍卖市场秩序。淘宝网的“拍卖会”频道为拍卖标的物买方、卖方提供拍卖交易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实施收取并冻结竞拍保证金、收取拍卖佣金、由计算机系统自动代理出价等行为,实际承担拍卖活动的拍卖人职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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