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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不署名转载就是抄袭

2014/10/11 11:02:09 |  2637次阅读 |  来源:微信号“珍立拍” 作者:Dr.2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旗原则”,而不能再装着不知道了。

2、企业或者很多个人的微信公号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为了获得行业影响力和潜在商业利益而发表的,不属于“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范围。因为如果为了社会公益的话,难道你注明来源与作者会影响“世界和平”吗?甚至刻意删除任何文中提到的作者相关信息,只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关注度和利益而已。

3、人为任意删减并修改文章,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那么还有一些公号掩耳盗铃地写了一段可笑的免责声明,大意为:文章都归版权人所有(但就是拒不署名作者及来源),作者你要是觉得我“所选内容”有问题,你来通知我,我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实的意思是,那么你如果没通知我,我就认为自己合理合法了!这是标准的“先侵权、等通知;不通知、不负责;你通知、我删除、我免责”,这种行为滥用了“港湾原则”,而恰恰符合“红旗原则”。因为这是微信公号的所有运营和发表都是由自己团队完成,并且有商业目的,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所决定的,所以去哪里都无法自圆其说!

文章原标题:为何微信公号盗版或非法转载不能适用于“港湾原则”,而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文章来源:微信号“珍立拍” 作者:Dr.2,愿意与Dr.2交流的请加微信号:1340603421 未经允许文章不可盗用,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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