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一还一,剪去两筐仍旧还回两筐。如果剪去两筐只还回一筐,那就不叫保险,而是叫坑蒙拐骗偷抢了。美国人的确是67岁之后才能领全额养老金,但谁让他们交得就少呢。如果把美国的老年与遗属保险税税率也提高到28%,而养老金发放额不变,那美国人还能答应67岁才领钱?
要学习美国也很好,先退钱吧
高缴费率束缚年轻人当初设计28%的缴费率,可是依照了60岁退休的标准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其中提到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最终达到本人工资的8%。也就是说共计28%的缴费率,是在1997年制订下的。这个缴费率既远远高于同年美国的10.7%,也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5%。可见制订这样的缴费率,并非简单的与国际接轨,而是考虑了中国的国情,这个国情当然就包括中国人是60岁退休而不是65岁退休。
现在要改成65岁退休,那么缴费率得改吧?多收的钱得退吧?按60岁退休制订的缴费率,显然不能匹配65岁退休这个新基础。那么缴费率应该往下调多少?按高缴费率交了钱的人如何获取补偿?这些问题才是关键,却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和专家有只言片语提及。
“退休年龄”不是不能调整,但是唯有以公正为基石,才能取得民意的认可其实美国的“退休年龄”和养老基金缴纳税率就一直在动态变化,但是在美国却没有出现九成以上的人激烈反对这种变化的情况,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美国的政策无论怎样变化,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多予多,取少予少”这个基本的公正准则是不变的。而我们的公众听到这种变化却强烈的感觉到一种被剥夺感,这就是我们只学别人皮毛而忽视内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