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日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2012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数字出版收入在全行业占比首次突破10%。
据上述《报告》统计,我国数字出版实现营业收入1935.5亿元,较2011年增加557.6亿元,增长40.5%,电子书、数字期刊、数字报纸的营业收入增长52.6%,超过数字出版整体增长速度,表明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的效果日益显现。
而以原创文学为例,2010年,据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调查,网络文学每年因盗版损失高达50亿元,网络文学正版收入仅为盗版收入的1/50。
对于盗版的预防,程三国认为首先对第三方平台的资质要严格把关;其次,要加强对网络书店的监督和监管。
原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商店销售图书等出版物则有明确规定,要求销售出版物的商家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书店或网络商店等销售平台,对从事出版物网络销售的第三方,必须核实其资质。对没有“许可证”的店家,必须禁止其从事出版物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