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从而在开始自己的行为时,权衡利弊,“两利相较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
“如果对违法、违规行为每次都降格处罚,甚至不处罚,而违法所得利益远远大于所受惩罚,法律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在人们看来,违法就可以占便宜,守法自然也就吃亏了。”施杰说。
“投机取巧者一旦获利,就会引人效仿,进而带来更多的违法违规。”全国政协委员、沈阳何氏眼科医学院院长何伟说,久而久之,这会影响到公众对法律和规则的信任。当身边的违法多到法难责众,执法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建议
“执法者应成守法表率”
深究习惯性违法形成的根源,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个别执法者自身违法、耍特权,也会成为“负面标杆”,其危害不容小觑。
“例如车辆必须悬挂车牌,有的执法车、工作车却挂假牌或无牌……”全国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于洪说,在很多百姓身边,类似执法者违法的例子有不少,对规则的破坏力则不可小觑。
律师姜彩熠说,个别部门和执法者不依法办事,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现象时有发生。他举例说,有一次我代理一起案件,与一位开发区主要领导交涉。不料这位领导回答:“你说得都对,但是对我们基层部门来说,如果处处循规蹈矩,那么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案例
取暖新规引发离婚潮
前几年,东北一些城市出台取暖费报销新规,结果引来一股“离婚”潮,很多夫妻领离婚证后,报销双份取暖费。最近不少城市再现“离婚”潮,很多卖房者、买房者以此避税,或者享受优惠房贷。
【点评】
辽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如果连婚姻这么严肃、神圣的东西,都成为某些人用来规避政策、法规的条件,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避法现象令人担忧。”
“这种行为如果没法用法律法规来惩处,则可以通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来解决。”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说,比如对“政策性离婚”多发的个人,可在个人信用上给予差评,进而影响到其在就业、贷款、就医等方面优惠。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