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房奴”再度成为热词,直接原因是地产大佬任志强称“中国没有房奴”,老任所述是出于“强悍的逻辑”,还是应当另有解读?
对于房奴,任志强追根溯源:“房奴这个词来自于亚洲金融危机的香港,因为房子已经贬值很厉害了,要还的贷款超过了房子的价值,所以成为房奴。但在中国,过去买了房子的人都赚了钱,哪有说当奴隶还能赚大把钱的。”
正如此前多次任志强放出极具争议的观点一样,任志强并不忌讳这一说法可能带来的口水战甚至谩骂之声,而是保持着其一直以来“欢迎讨论”的态度。
这一话题引起争议,自然是不可避免,在网上输入“任志强房奴”进行搜索,一些新闻的标题中就直接包含“荒谬可笑”、“站着说话不腰疼”、“心中有鬼”等字眼,反对的立场相当鲜明。
任志强在争论中,向来会抛出气势如虹的数据与统计,“在中国,过去买了房子的人都赚了钱。”此外,他还在此次访谈中回答另一个问题时提到:“目前看大多数二十年或三十年的贷款都在7—8年提前偿还,大部分人的收入在二十年的时间里翻番。”
用以上说法来证明房奴非奴,并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也正是如此,在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的近10年间,房价的走势除了小幅上涨、大幅上涨以外,只有在2008年下半年、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初出现了下跌,而在这两个阶段,都没有爆发因为房价下跌导致房屋所有人的房产价值小于银行按揭贷款额的负资产危机。
过去买了房的人都赚了钱?以北京为例,在2009年上半年之前买房的人,房产本身的增值基本上都在一倍以上,三四倍的涨幅甚至都不少见。这些资产可能没有变现,或因为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难以变现,但可以说,绝大部分买了房的人,房产都增值了。
对于所购房屋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人来说,如果不出售,房产的增值不能体现在现金流上,赚不赚钱都是虚的,但是资本的增加和积累却是现实存在的。例如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买了房的人,选择将房产出售,转而到小城市生活或者做生意,手上有的资金,可能比单纯靠工资积累要多得多。而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例子。另外,如果要改善住房条件,选择将现在住的房子卖了再买大的,则此前房屋的增值也为现在生活条件的改善提供了条件。
不过,任志强的房奴说,是从资产层面算账得来。实际上,“房奴”一词,在中国很大一部分意义来自精神层面。
教育部 2007年 8月公布171个汉语新词,“房奴”作为其中之一,是指城镇居民抵押贷款购房,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从而造成居民家庭生活的长期压力,影响正常消费。购房影响到自己教育支出、医药费支出和赡养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让人感到奴役般的压抑。
因为买房所带来的精神上的压抑,是一个客观、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样的“房奴”,生活中比比皆是。今年初,一个重庆的买房人公布了他的房奴账单,他在2010年买房,其将买房后一年(2011年)所有的收入、支出,全部用Excel表格记了下来。
从这份账单可以看到,其全年收入 103227元,房贷支出41316元,占全年收入的40%,再加上其他支出,全年总支出103222元,年终结余5元。
此人的妻子和孩子在老家县城工作和上学,其妻子的收入全部支出在自己和孩子两人的生活、教育上,此人2011年给妻子和孩子的养家支出是20689元。
“自己年收入10万,几年来没给妻子买一瓶化妆品。”此人在这份记录中惭愧地说。从这份账单可以看到,其支出项目中,还不包括父母的养老费用,唯一为父母支出的是,为父亲订了一份报纸,年支出100多元。而其买房的首付,却有父母支出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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