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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iPad商标侵权案:苹果和唯冠谁欺骗了谁

2012/4/23 14:02:48 |  6321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李肃透露,唯冠方面起初想把iPad商标权转到负债累累的唯冠深圳之外的公司,这样便于自己去谈判出售iPad商标。

但香港法院2010年的一纸禁制令让唯冠的如意算盘落空。李肃说,当时由于唯冠与苹果的谈判仍在进行中,所以法院判定不允许唯冠在此期间把商标转出去。最终,包括iPad商标权在内的唯冠深圳全部资产被8家债权银行查封。

李肃表示,苹果方面得知这一消息后,马上单独与各家银行沟通,询问是否愿意出售iPad商标。在得到肯定答复之后,苹果方面认为拿下商标没有问题,随后开始正式在中国销售iPad。

李肃认为,苹果未取得授权公然销售iPad的做法其实也触怒了8家银行。“现在8家银行都认为iPad商标是唯冠最值钱的资产,反对让其破产,决定继续清偿。”而清偿的核心,就是苹果能支付多少的转让费。

法庭的交锋

银行的介入让苹果方面更加难以不付代价得到iPad的中国商标权。因为作为债权方,自然是希望查封的资产能卖出更高的价钱,好弥补自己的损失。

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苹果方面似乎不愿吃这个“哑巴亏”,还是想依靠唯冠台湾的一纸协议,要求确认其对iPad中国商标享有的权利。

事实上,在唯冠与苹果最近的纠纷中,首先发起正式诉讼的也是苹果一方。

2010年4月,苹果在美国推出iPad的同时,就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中国地区的iPad商标权归苹果公司所有。2010年5月,苹果再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主要涉及台湾唯冠和IPADL公司的交易合同。

唯冠方代理律师马东晓认为,深圳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苹果的IP公司购买的,到底包不包括中国大陆的商标,以及台湾唯冠到底能不能出售深圳唯冠的商标。

据其介绍,唯冠所拥有的关于iPad的十个商标中,有8项在唯冠台湾名下,有2项归唯冠深圳所有。苹果方面在法庭辩论中提出的核心是,唯冠台湾与唯冠深圳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都是杨荣山,所以台湾公司签署的协议同样有效。

马东晓认为,转让协议的授权书签字人并不是杨荣山,而是台湾公司的法务部处长。另外,即使是杨也不能随意处置唯冠深圳的资产,尤其是这么重要的资产。事实上,2011年末深圳法院的一审判决也宣布了苹果的败诉。随后苹果提起了向高院的上诉。

一审判决之后,唯冠方面也公开发起了对苹果的诉讼反击。不过主要都是针对苹果在华的经销商渠道。“包括在深圳起诉顺电,在惠州起诉国美,在上海起诉苹果的经贸公司。”

如此看来,唯冠律师团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咬定iPad在中国的销售不合法。因为依照中国的法律,iPad商标至今还在唯冠深圳手中,并没有完成转让。

“退一万步说,即使法庭判定唯冠台湾合同合法。也必须商标局转让批准公示完成之后,苹果才有权使用这个商标。”马东晓指出,简单说就是“过户”完成之后才能使用。这一过程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去商标局办理转移,申请要经过商标局核准,然后公告。

这被律师认为是苹果犯下的致命错误。马东晓认为,依照这样的逻辑,现在各地的工商局去查扣iPad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工商局不查反而是一种不作为。”

据记者了解,2011年3月,唯冠方面就曾与苹果大悦城零售店所在的北京西城区工商局进行联系,要求处罚苹果。马东晓表示北京西城区工商也曾开出了具体数额为248393690元的罚单。并在2011年6月举行听证会,但听证会之后处罚就暂停了执行。

现在,唯冠方一方面在等待二审的结果,另一方面开始不断向各地工商发出查封要求。而李肃更是提出,要去美国起诉苹果,以涉嫌欺诈为由推翻唯冠台湾与IPADL公司签署的转让协议。

对于外界对唯冠道德的指责,马东晓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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