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来完成既定的目标。
在很多商业组织中,都会有一个岗位,叫做项目经理,简称PM。我本人也做过很多次PM,有很多或者兴奋,或者痛苦的经历。今天咱们就对这个岗位和组织的关系,来进行一些探讨。
在管理实践中,从项目团队的组织方式上,我认为项目经理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所有项目成员,都全职从事该工作(或主要从事该工作),这些成员,在组织的隶属关系上,属于该项目经理的下属。第二类是,该项目工作只是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之一,项目团队成员并非全职从事该工作(或并非主要从事该工作),这些成员,在组织的隶属关系上,不属于该项目经理的下属。
第一类的项目经理,完成被赋予的商业目标的同时,被组织赋予了管理工具,例如人员的裁撤、奖惩等,完成这个商业目标而形成的团队,可以理解成,是一个基本完整的商业组织,这类的项目经理,也可以理解是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是总经理。例如建筑行业的项目经理,从人员的招募、组织,班次的设计、安排,到原料的采购、工程的进度,全权掌握。这类项目经理,就是为了完成这一商业目标而组建的组织的最高决策者,组织赋予他们应有的行政权力。
第二类的项目经理,被要求完成某项商业目标,但是,组织没有赋予他组织的管理工具,他依靠的项目团队成员所在组织的管理者的授权。也就是说,这类项目经理,对项目成员的管理工具,是二手的。项目成员在从事这一商业目标的同时,还要从事其他工作。用很通俗的话讲,这类产品经理,手持二手的管理工具,管理着一群兼职在战斗。这样的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过程一定是痛苦的,结果页一定是失败的。
到这里,相信能引起很多PM的共鸣了,因为,第一类的项目经理,应该是少数而幸运的,第二类的项目经理,是大多数而且不幸的。
我身边的一个例子,某个系统X要进行改造,用户界面是A部门a负责,平台改造时B部门b负责,信息下发部分是C部门c负责,其实还有DEFGH等几个部门,这里就不多叙述了。我的朋友X,是X部门的,负责这个系统升级的项目经理,他制定的清晰的项目计划和分工,按说项目可以执行的很好了吧。但是,一开始,a首先提出了问题,就是a选用的开发公司,不能按期完成X系统的工作,因为a选用的开发公司,还在为A部门进行另一个项目,而这个项目由于意外,延期了10天。好吧,大家都等他们10天吧。10天后,a负责的开发公司,如期投入到了工作中。但是,这时,b由于整个项目没有按时推进,就先开始了其他工作,这个工作要15天完成,当a的开发公司投入工作后,b无法协同工作,因为b手头上的工作还有5天才能完成,由于又是a的原因没有正常开始工作,所以X最为项目经理,既不能让b在最开始的时候闲着等10天,也无法在b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让b停下手头的工作,来开始X项目,所以,只能再等b。因为是a的问题造成该情况,因此a低头等了,但是c这会不高兴了,什么意思,让我白白等15天!别的工作还干不干,因此c向自己的直接领导反应了这个情况,C部门的负责人,因为与X部门已经达成一致,让c参与本项目了,所以无法直接与X部门表示让c退出,但是,c还有其他工作要做,也不能让C闲着,因此C部门的领导,就让c暂时放下X项目的工作,干别的去了。等a和b都准备好了,c可能已经不见了,没准去什么地方出差了。X项目经理,非常郁闷的给C部门经理打电话,投诉c,c的部门经理说“你们项目总延期,我也不能让他不做别的工作是吧,所以临时安排了别的活,放心,很快就回来。”我朋友X的结果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就是被领导骂,被认为管理能力低,协同能力差,组织能力差。
我觉得,这种手持二手管理工具,管着一群兼职的项目经理,是很难完成对时间和质量都要求很高的工作的。因为他们凌驾于组织之上了,没有组织赋予的权力,就必然被组织的规则所吞噬。这种项目经理的存在,就是高效组织的悖论,只有消灭这类的管理意识,消灭这样的项目经理,按组织的正常规律开展商业活动,才能有高效的商业目标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