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以10英镑的对价受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10个商标。9月17日,苹果公司开始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其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方要商业获取他人的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之一的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且与深圳唯冠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
点评:这下麻烦大了,以后,iPad将不能在中国大陆销售了?
5、360公司诉金山不正当竞争案
案件:2011年11月22日,360公司起诉金山不正当竞争,金山软件产品阻止安装和破坏360产品,以及金山安全发布文章诋毁360商誉案得到了法院判决,360的全部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遭到了法院驳回。该案的焦点在于金山网盾和360安全卫士的同类产品竞争行为。关于此纠纷,最早要追溯到2010年5月下旬,360安全卫士悍然对金山网盾实施强行卸载、恶意不兼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使得当时拥有8000万用户的金山网盾迅速跌落,最终被拥有3亿用户的360安全卫士扼杀。
6、支付宝单飞让雅虎遭遇股东集体诉讼
案件:2011年6月,美国证券公司KendallLawGroup(以下简称Kendal)代表股东,在加利福尼亚南区法院对雅虎发起集体诉讼。这项集体诉讼指控称,雅虎早在2009年就已获知,中国监管部门对海外所有权的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一变化将会导致雅虎或阿里巴巴集团剥离支付宝,但直到2011年5月13日,雅虎才声称公司在2011年3月31日获知支付宝所有权发生转移,这一转移使雅虎对阿里巴巴集团的投资价值下降了数十亿美元。在这项诉讼中,雅虎必须要回答支付宝是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安全合法地获得牌照,还是通过协议控制的形式绕开中国监管制度这一问题。可以佐证的是,早在2009年支付宝已经完成70%内资的股份变更,但雅虎和软银当时都未发出反对声音。对于雅虎来说,需要解释的问题是2009年的内资股份变更,雅虎是否知情?如果知情为什么没有对外披露?
点评:这个事件的最大结果就是,把“VIE”向中国的有关部门普及,向大众普及了。向后者普及也就是乐一乐,增加点吹牛的知识点。向前者普及这事,就一点也不好玩了。
7、华为起诉中兴通讯侵权案
案件:2011年4月,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提起法律诉讼,指控其侵犯华为的专利权和商标权。起诉内容包括中兴通讯侵犯了华为有关数据卡和LTE技术的一系列专利,且未经华为许可,在数据卡产品上非法使用了华为的注册商标。华为方面表示,曾多次邀请中兴通讯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没有成功;另外,华为在发现中兴通讯数据卡产品非法使用华为注册商标后,已发送了停止侵权承诺函,但中兴通讯并未终止侵权行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华为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请求法院禁止中兴继续侵犯华为的专利权及商标权。
点评:此次中兴和华为的专利大战,被网友形象的戏称为“中华大战”。以前习惯于华为和中兴和国外巨头的专利诉讼,还真不太习惯通信设备领域的这两个中国符号之间的专利诉讼。“中华”相煎何太急?
8、“去哪儿网”诉“去哪网”恶意模仿不正当竞争案
案件:2011年10月22日,去哪儿网 (www.qunar.com )状告去哪网(www.quna.com )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开庭。“去哪儿网”诉称,被告“去哪网”使用与原告几乎相同的网站名称、网络域名、商标以及网页设计,属于恶意模仿。并且被告在原告“去哪儿网”享有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将其企业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