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研发的分散化可以获得母国国内不可供的技术力量 , 那么 , 分散化还将拓宽母国 可以得到的技术范围和增加可以得到的专有技术的总量。
如何获得全球智力资源 , 已经成为跨国竞争的主要要素。贝尔实验室亚太区总裁许浚博士说 : 如果贝尔不到中国建研究院 , 而别的公司建了 , 就等于把我的智力资源抢走了。那么从东道国中国的角度看 , 跨国公司将研发中心建在中国 , 是否就等于它们把中国的智力资源抢走了 , 进而妨碍中国企业竞争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呢 ?
结论不应当作得如此简单。探讨跨国公司研发中心扩散到中国对中国的影响如何 , 还要看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中国的研究中心和研究机构的技术联盟与联系 , 通过这些联盟与合作、共同研究 , 中国可能得到本来很难得到的专有技术。此外 , 由于通过非股权关系与生产体系外部企业联系是跨国公司转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重要途径 , 所以中国可以利用许可证和其他形式的合同安排获得技术转让。
在技术转让过程中 , 有一些因素影响着中国企业对许可证交易的选择 ( 而不一定要选择外商的直接投资 ), 这些因素包括技术成熟程度和复杂程度、产业特征、特定产业公司的发展战略 , 东道国企业家精神、技术和人力资源发展水平。
最后 , 即使独有技术和研发活动一直保持在跨国公司体系之内 , 通过跨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和母公司的溢出效应和外在效应 ,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和国际生产仍会对中国企业的技术能力产生正面的影响。有经验和受过训练的人才的流动是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源泉。
在国外 , 这方面的例证很多 , 其中最明显的是 , 早先从事跨国公司分包业务企业雇员的流动率很高 , 一些国家当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 , 接受过跨国公司培训的人员 ( 包括接受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训练 ) 比例很大。
此外 , 通过副产品商业化、专有技术与技术许可证交易 , 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的研发活动有利于促进东道国企业家的出现。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会展示有利可图的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存在 , 进而促使中国国内企业仿效。与使用不同技术的外国分支机构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可以使技术信息传播 , 从而有利于东道国企业的仿制和翻版。
总之 , 吸收跨国公司在华建立研发中心的直接投资 , 吸引跨国公司在华的非股权安排参与 , 可以为增强中国的技术力量作出贡献。对于有关技术资产、技术力量和技能存量有限的中国落后地区来说 , 这类贡献尤其重要。
通过对研发中心的直接投资或跨国公司非股权参与带来的技术与发明能力转让可以促进中国的新产品生产 , 提高中国的生产效率和向更高附加值生产行为的转移。这类影响出现的范围及其对中国经济业绩的长期影响则取决于一国所吸收的研发中心投资的类型、中国企业吸收技术和建立自己技术能力的水平、中国当地企业与外国企业经营并相互作用的经济与政策。 在这里 , 外国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与中国当地企业间的联系、中国的人力资本和支持当地企业的基础设施也甚有关系。
在上述因素中 , 不少因素与一国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 因此 , 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在吸引跨国公司研发和生产活动 , 增强自己的科研力量方面享有较大的优势。中国沿海的发展水平较高 , 故相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 , 沿海地区在吸引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和生产活动 , 增 强自己的科研力量方面享有较大的优势;跨国公司在沿海地区建立研发中心 , 亦会给沿海地区带来比中西部地区更正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