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品牌推出产品。
2.零售商品牌 零售企业规模越来越大遍布全球,对产品销售有很强的控制力,大型零售商自己已陆续树立起自己的品牌。新加坡的麦特劳(METR0)百货商店,创立了几个品牌,如玛丽莎(Marissa)、安娜贝拉(Annabella)、索菲斯(Sophis)和富特维(Footway);美国西尔斯公司器具类产品品牌为Kenmol’e,,妇女外贸服装类名称。KerTybmok,家庭设备类Momart,这些品牌已博得消费者的品牌偏爱和品牌忠诚。
中问商采用自己的品牌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他们必须找到能够提供质量稳定的产品合格供应商;他们必须有雄厚资本用于购买大量产品,储备存货;他们必须出钱宣传自己的私人品牌。同时他们还必须冒一定的经营风险,如果他们品牌商品不佳,顾客会对商店其他产品持否定态度。
尽管中问商存在潜在的不利因素,但是中间商仍旧有利可图。中问商通常能找到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这些制造商以较低的成本生产出中间商品牌的产品。其他成本如广告费和产品物流费用也较低,这意味着中间商可能制定较低的定价,并且有可能获得较高的利润。而且中间商可以使用强有力的商店招牌来招揽顾客。
目前欧美制造商品牌和中问商品牌竞争比较激烈。在对抗中,中间商有很多有利之处。零售店的货架空问是有限的,许多超级市场在接受新品牌之前,往往向制造商收取货位费,而自己品牌的产品可以放在优越的货位。而且中间商特别注意维护自己品牌的质量,从而赢得顾客的信赖与偏爱。许多人清楚使用中间商品牌的产品通常是由较大制造商生产的,定价相对较低,这对价格敏感型顾客有吸引力。
制造商为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必须采取如下策略:增加研究与开发投入,努力研制新的品牌和特色,并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发动强有力的广告攻势,保持品牌的高知名度;加强与分销商的合作,提高竞争实力的最佳方式,借以改进产销双方的经营效率。
3.特许品牌制造商根据特许合同,或者采取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方式,为他人生产产品。由于品牌化产品需要长期的广告促销以及包装投资,制造商生产特许品牌容易,但所赚取的利润也很有限。
(五)、品牌名称决策产品使用品牌的制造商还要面临进一步抉择,品牌名称战略可以分为四种:
(1)统一品牌名称,就是企业将自己所生产制造的全部产品都用统一的名称。例如李宁牌,耐克牌体育用品,外贸服装、鞋帽、箱包都采用相同的品牌名称。产品特点价格和目标市场大致相同,企业一般运用统一品牌策略。其优点为:
①建立一个名牌,可以带动一系列产品的销路,并可以显示企业的力量,提高企业的声誉,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
②可以利用已经获得成功的品牌推出新产品,消费者对新产品会产生良好的品牌联想,有利于新产品进入目标市场;
③企业只需集中力量运用各种广告形式宣传一个统一的品牌形象,可节约新品牌名称的设计以及调查工作,也不需为建立品牌名称认知和偏好而花费大量广告费。但采用统一品牌的各种产品都应有相近的质量水平,否则使用统一品牌,较次的产品会损及品牌的声誉,同时也损及优质产品的销路。
(2)个别品牌名称,即每种产品一种品牌,或同种产品不同质量标准而采用多种品牌。外贸服装企业运用这种策略的较少。NIKE公司新近推出乔丹鞋就是个别品牌策略。采用个别品牌策略好处有:
①没有将公司的声誉与某一产品品牌的成败相联系,一个品牌的产品失败,不会损及制造商的声誉;
②公司可以为每一种新产品寻找最佳名称,一个新的品牌可以造成新的刺激,建立新的品牌偏好和品牌忠诚。缺点是个别品牌策略必须为每种产品制定新品牌名称标志,为建立品牌认知,增加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