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的相互关系有点像带有柔性接头的四边形框架。一边很安全另一边可以移动,而这仅仅通过影响其它两个变量才可以达到。
把这四个变量看成是四元的而不是选出三个组合成三角形,它的优点在于:它给质量上带来了很多显着的帮助。这四个变量中,产品的质量是很明显的,并且事实上也是最持久的。
4.策略原则
一个策略首先是计划然后才是行动,它关注于一系列的连续和改进的策略阶段。
项目生命周期过程的起源,从最基本的形式上,可以在“项目管理”其本身的术语中找到。从定义上来看,项目有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项目管理的本质是在行动以前先计划。因此,绝大多数基础的项目生命周期过程由四个有顺序的阶段组成:“开始”,“计划”,“行动”和“完成”。当然,这四个阶段可以扩展成分离的阶段――每个阶段都带有它们自身的暂时可交付性和“可执行的控制点”。在每个项目管理应用的领域中,这四个阶段可以被设计成用来满足每种类型项目的控制需要。事实上,这个序列在每个级别和项目管理结构的每个分支是有效的并且通常情况下可用的。它也与是否采用“快速通过”策略还是采用必要的反复途径是相关的,比如在软件开发中。
不能过分的强调生命周期过程的重要性和它在项目管理中的影响。这种相对短期的生死环境和流程的结果可能是区别于不同项目的唯一点。
5.管理原则
有效的和高效的策略和程序必须符合对项目的适当指导和对项目承担义务的适当控制。
这个原则是对“策略原则”的一个扩展。策略原则决定了该做什么,合适做。管理原则形成了项目如何执行,由谁来执行。这种管理控制的属性包括项目的假设,项目的合理性以及每个关键变量的进度度量基础的参考基线。它们可以作为过程的度量,比较和进程调节的基础。好的策略和过程的属性包括清晰的角色和职责,权力委托以及维持质量、时间和成本等的过程,同样包括管理整个产品和/或工作范围中的变更。
6.单点职责原则
必须在项目发起人和项目组长之间存在单通道通讯,从而使得所有的决策能够影响到整个产品。
该原则是管理原则的一个扩展,对于项目承担义务管理的效率和效力是必不可少的。比如,最终产品的所有者,假设不止一个人,必须通过一个主要代表访问发起方的资源。同样地,项目交付方也必须始终有一个主要代表。尽管如此,它仅仅适应于影响整个产品以及之后产品的整体成本和进度的决策。从其它角度来看,自由和透明的通讯对于项目活动的综合性协调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该原则无论如何也不能限制通过项目交互通道网络来交换适当的信息,这个通道对一个复杂项目所有方面的集成是必需的。
7.文化环境原则
管理必须提供一种广博的和支持性的文化环境,确保项目交付方可以在它们的能力范围之内工作。
项目交付方达到既有效又高效的结果的能力主要依赖于文化环境。这个文化环境同时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项目关系和价值。从内在上看,项目组长的管理方式必须适合于项目的类型和项目生命周期的阶段。从外在上看,项目所在组织的管理必须具有支持力并且环境必须无障碍。不幸的是,在很多组织中,事实上是很多管理者在项目进程中设置了障碍,或许是无意间由于继承了管理上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