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者自成也”主要讲的是后者,自成就是自我教育、自我成全、自我完善。
自我完善的标准是智、仁、勇,“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中庸》特别强调,修炼诚性并不是“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而是在应对各种变化中体现出来的精神,要与时俱进。能够在与时俱进中体现诚性,就自然能达到自我完善的理想境界:“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
在坚持正当性原则中形成自我的定性,以抵御各种“巧伪”的诱惑。坚持正当性原则一方面要保持坚定的信念,“以一惯之”、“拳拳服膺”(牢牢地放在心上),不为环境的变化所动,“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中庸》第27章)另一方面,在不正当利益的诱惑面前不要心存侥幸,要战胜各种机会主义的诱惑。“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君子”明白,“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中庸》第11章)意思是说,寻找隐僻的歪道理,做些怪诞的事情来欺世盗名,后世也许会称道他,但我绝不会这样做。有些品德不错的人对中庸之道半途而废,而我绝不会停止。真正的君子即使一生默默无闻,不被人知所理解也不后悔,能做到这一点便是圣人。
在坚持正当性原则中强化程序意识,克服出尔反尔的规则特权思想。儒家以“礼”为核心理念,封建礼教流毒甚广,但是其中的糟粕主要体现在具体内容上;如果我们把礼制作为一种程序理念,那么它就有助于强化程序意识,对于践行正当性原则就会有所裨益。当规则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时,程序便具有了实质性的意义。《中庸》强调“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在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情况下,“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中庸》第28章)意思是说,没有相应的资格就不要议订礼仪,不要制订法度,不要考订文字规范。在天下规则既定时,虽有相应的地位,如果没有相应的德行,不敢制作礼乐制度;虽然有相应的德行,如果没有相应的地位,也不敢制作礼乐制度。毫无疑问,管理者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随意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只有克服了规则特权,才能更好地体现正当性原则。
在坚持正当性原则中扩展自我的张力,在各尽其性中展现业绩。坚持正当性原则并不是不追求企业的业绩,要以一定的物质成果表现出来,”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只不过在展现业绩时,要符合天时、地利、人和的规律性,《中庸》把这叫做”尽其性“:”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22章)展现业绩避免平庸,在自己,要有自我的张力,胸怀宽广,竭尽全力:对别人,要充分调动人家的积极性,以人为本;至于其中包含的节约能源、爱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成分,更不待多言。
能够做到以上这些,”在彼无恶,在此无射。庶几夙夜,以永终誉“,其管理的正当性就无可挑剔,其职业精神就足以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