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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消费需求是从租到买、从旧到新、从小到大的多次递次的交换过程,但对第二套的限购禁令和差别利率早就切断了合理需求的路径,让民众只有一次性一步到位的选择权,不再可能从旧到新、从小到大的多次购买与消费。而是不得不直接买新买大,否则又不知要多支付多少成本,也不知道是否被限制而连更换的权力都没有了。本来随着收入的增长也许两三年后就可以换一次住房,但五年内交易的纳税规定则让人产生了后怕……
可见造成不合理消费的恰恰是国务院的调控文件;恰恰是年年多变的行政措施;恰恰是没有稳定市场预期的信贷与税收政策,公民不得不在不知道政府还会干些什么时提前、超前的做出适时的消费选择,以避免因政策变动而带来更大的损失和负担。而限购不但不能引导合理的消费,反而会被认为是一种欺骗、一种本来一定会几大支付成本的威胁,越限则越买、越限套越超量消费而买大的,引导产生了更大的不合理消费需求。
如果各城市先后不同周期的逐步宣布限购令,必然会让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不得不先到那些尚未宣布限购的城市中抢占一个位置。这也恰恰是去年部分城市的限购令导致资金的流动,而今年则不得不让更多的城市限购的结果。难道还要用这种不断扩大的限购令再让这些资金向更多的非限购城市流动吗?
这与不用资金的价格来管理流动性是一个道理,放弃了价格的调节作用所剩下的数量管理常常会是短期有效而长期恶化的结果。甚至有可能短期短到数月的短命,或者干脆就根本无效。
七、扩大化的约谈问责机制恰恰说明政府执政能力的削弱。从不相信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指示的能力和遗憾,演变并扩大到银行的政策执行力、税收的政策执行力、纪管的执行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执行力,那么请问中央政府还有什么是可以充分相信地方政府而不用约谈问责的吗?请问如果是一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一致的政策,对地方政府会用约谈和问责的方式来约束吗?请问如果是一项对地方政府更有利的政策,地方政府会不努力去执行吗……
看来中央政府将责任下放给地方政府时,早就知道这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实现的目标,或者说是一项一定会被地方政府打折扣的被动政策。也许是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相冲突的政策,因此中央政府除了约谈与问责之外已经拿不出其他的管理办法了。
唯一可以使用的只有摘了其的乌纱帽这一种武器了。这岂不是一种执政能力上的悲哀。
当年的“不成功便成仁”的镜头再现,但连“张灵甫”的“成仁”也无法挽救败局,正是在于这场战争的不得民心。如今得民心的政策难道地方政府要靠问责才去执行和完成吗?难道无问责地方政府就不肯去为民生而努力吗?
国家政令的畅通从此开了个坏头,约谈问责成了保障政令执行的唯一手段,那么一定是这个政策有问题或者是国家体制不改不行了。
中国历史上曾有过无数个上对下的一票否决权,如计划生育、节能减排等等。如今的约谈与问责无形中将房价变成了对地方官员考核的一票否决权了。但巨大的中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巨大、贫富与住房情况差别巨大、房价的平均水平也差别巨大,又如何用某个标准来决定地方官员的命运呢?
八、谁在控制着舆论的工具?谁在控制着媒体?难道民众有能力去制造和散布虚假的信息吗?而从国情出发的理性消费的前提是国民应知道国情,但被控制的舆论工具和媒体又何曾正确的向国民宣传或公告过真实的国情消息与信息呢?比如中国的住房现状、中的土地现状、中国的收入现状、中国的财政收入现状、中国的财政支出现状、中国的货币政策、流动性等等与房价相关的现状。中国的税收占房价的比重、土地占房价的比重、不同地区的可支付能力等等。如果没有让国民了解国情的基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