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资源网

您的位置:项目管理资源网 >> 新闻

任志强:“新八条”的强盗逻辑

2011/2/9 9:50:39 |  10233次阅读 |  来源:中国企业家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先要改变一次收入分配中国家或中央财政收取的标准,现有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增幅都远远大于收入分配的比重和增幅,而其中的大头又集中于中央而非在地方,才造成了地方政府过度的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如果不改变这种财政体系,那就是中央的钱不能少收,地方政府要补贴中央财政,开发商不能多赚要补贴地方政府,消费者不能少掏要补贴中国经济?

至少将中央政府的责任在不改变现有财税体制的情况下,将遏制房价上涨的责任转移给没有任何市场手段调控能力的地方政府,逼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控制价格,一定不会让市场的发展更加平稳健康,也一定不会有利于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

二、加大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但保障的对象是谁,从来就是一笔糊涂账,谁都愿意不花本钱去享受政府公共资源的补贴,并借此而发个财产性收入的大财。因此严格的准入准出和退出机制才是让民众对保障性政策失望和怀疑的关键。加大公共租赁会有利于稳定市场的需求,却不会完全扭转供求不平衡的关系。这种租赁也不参加销售价格的竞争,自然也与遏制价格无关了,但销售价格的管制却会影响租赁的价格。

三、提高交易环节的税收,确实是许多国家限制短炒投机行为的一种做法。但韩国的经验证明,这种辅助的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反而削弱了二手房对攻击的补充调节能力。幸好中国是个以一手房市场为主的国家,否则这种交易税的可转移性必然和只能是抬高交易的价格了。

中国历史上曾多次试图用对二手房交易的加税来限制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上涨,而每一次的实证结果都是不断的通过交易税费转移的方式而推高房价。而一个没有建立完善的全国联网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地方政府又怎么可能实行严格的税收征收呢?

上海市一手房的交易为鼓励精装修,明文规定将房屋交易的价格与精装修交易的价格分开,签订两份交易合同,而只对房屋交易的合同征收营业税和契税。那么二手房交易的价格是否可分为房屋交易与装修交易两个部分呢?如果一手房都能分开,又为什么不许二手房交易也分开呢?如今大约会变成公开的房屋转让与装修转让的两个合同了,交易的结果也许并不因税收的变化而变化。

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作为征税的必要条件是各国通用的一种方式,包括交易环节、财产持有环节和遗产转移及赠予环节。但中国历史上就从未重视过评估的作用,除上市等少量置换、关联交易外,几乎没有建立这一套系统,全国目前注册的有资格的评估人员一共三、五万人,要在70个大中城市、660个一般城市、2600个县级城市中对近190亿平方米的住房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大约要150年的时间。同时中国历史上的分配制度和混乱的土地与产权制度更增加了改革前后变化过程中的差异性,这种以区域进行的评估无法解决公平问题,而试图将其余短期内的交易税收征管相结合更是一种几乎不可能的事。

也许醉翁之意不在酒,评估体系的建立更重要的是将服务于将要改制的财产持有环节的税收吧。

四、住房信贷本应是公平的市场竞争的结果,但强化的差别信贷且服务于政治的目标,于是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和信贷政策就成为了政治手段。名义上是打击投资与投机的炒房行为,实际是限制了改善型需求。中国历史上50年的福利分配和超过75%的城镇住房私有化率早就告诉市场改善型需求占主导地位了,而政策在限制投资中恶意中伤了大量的改善型需求,这就与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大目标产生了强烈的冲突。

岂不知中国为了避免过户中的契约税等,早就出现了父母给子女、子女给父母的购房行为,许多个人名下拥有三套住房的,产权归一,居住却分为三代人。既要防着老一代去世或再婚,又要防着下一代的离婚和财产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

“项目管理生根计划”
企业项目经理能力培养和落地发展方案下载>>

分享道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认为侵权请联系我们,将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0条 】
网友评论(共0 条评论)..
验证码: 点击刷新

请您注意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项目管理资源网新闻评论发表的作品,项目管理资源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