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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军牌逃路费:总有一种荒唐令人目瞪口呆

2011/1/19 9:10:50 |  5510次阅读 |  来源:bw中文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费站,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称,某部队要进行营区建设,派遣车牌号为WJ19-30056、WJ19-30055两辆车运输沙土,敬请协助。”对此,“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等出示了一份当时自称李金良的男子提供的证明”加以了清晰无比的确证。

下面,看看凯迪网友是如何评价这一千古奇案的最新爆料:

网友杨有机:好像法院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法院承认是军队雇佣私营车辆用于营房建设,法院发现军队只授权时家兄弟使用七个月军车车牌,但是他们过了7个月期限还在使用。法院的判罚就是针对他们超期使用军车车牌的违规行为。

事情的焦点并不在于军车车牌的真假,而是过路费居然如此沉重。

网友hoook14:军队出租军牌,本质是出售军队特权。农民购买该特权,可以豁免行政收费。但代价也是很高的——一年120万呢。

当然,与300多万路费相比,还是便宜一些。

问题的根源是,中国人根本没有能力建立起约束权力的现代机制,于是有权的想怎么捞钱就怎么捞,没权的的只有行贿才能赚钱。

网友撒旦的天堂:历史上从未有哪一个朝代的执政者向百姓收取过路费,哪怕是元朝、清朝,都没有。为什么现在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买一部车,要交百分十七的增值税,百分十的购置税,汽油从九三年的一块七涨到现在的六块七,这些可以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要高的钱不足以修公路吗?

网友mawenlong:虽说是温水煮蛙,但也有煮熟的时候。

是的,正如上面的这位网友所说,这回河南那盆煮青蛙的温水因为一帮猛人生火太猛,居然一不小心将一锅青蛙给立马就炖熟了。看来,此案已经不是河南那位连出任审判长的资格都令人可疑的法官能审得下去的案子,若无军纪委的铁面军官和军事法院的高水平法官,来接手以军纪和军法来伺候那两位冒牌或正牌的警官,此案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了。

唉,亦真亦假军牌逃路费,奇案竟出案中案。无论结局是如何,总有一种荒唐会令人感到目瞪又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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