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战争刚结束时,我们这个城市有过一次和平大**。人们告诉我,流行队伍走上布洛大街时,有辆四轮马车在我家大门口停下来,坐在马车上的是霍普森先生,所有人都把帽子抛向天空,挥舞着手帕,大声地叫:“霍普森万岁!”如果我当时在场,也会这样叫喊,因为他应该获得这份伟大的荣誉。
但是,假设明天我到大学讲坛上问大家:“小伙子们,是谁击沉了梅里马克号?”如果他们回答:“是霍普森。”那么他们的回答是八分之七的谎言,因为击沉梅里马克号的总共有八个人,另外七个人因为职位的关系,一直暴露在西班牙人的炮火攻击之下,而霍普森先生身为指挥官,很可能置身于炮火之外。
我的朋友们,今晚在座的听众都是知识分子,但我敢说,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说得出与霍普森先生在一起战斗的那七个人是谁。
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教授历史呢?我们必须教导学生,不管一个人的职位多么低微,只要善尽职责,美国人民颁给他的荣耀,应该和颁给一个国王一样多。
一般人教导孩子的方式都是这样的,她的小儿子问:“妈妈,那栋高高的建筑物是什么?”
“那是格兰特将军的坟墓。”
“格兰特将军是什么人?”
“他是平定叛乱的人。”
历史怎么可以这么教授呢?各位想一想,如果我们只有一名格兰特将军,战争打得赢吗?哦,不会的。那么为什么要在哈德逊河上造一座坟墓哪?那不是因为格兰特将军本人是个伟大人物,坟墓之所以建在那里是因为他是代表人物,代表了二十万名为国损躯的英勇将士,而其中许多人和格兰特将军一样伟大。这就是那座美丽的坟墓耸立在哈德逊河岸边的真正原因。
我记得一件事,可以用来说明这种情况,这也是我今晚所能想到的惟一一个例子。这件事令我很惭愧,无法将其忘掉。我现在把眼睛闭上,回溯到1863年,我可以看到位于伯克郡山的老家,看到牛市上挤满了人,还有当地的教堂和市政厅也都挤满了人。
我听到乐队的演奏声,看到国旗在飞扬,手帕在迎风招展。我对当天的情景记忆犹新。人群是来迎接一连士兵的,而那连士兵也正在列队前来。他们在内战中服完一期兵役,又要再延长一期,现在正受到家乡父老的欢迎。我当时只是个年轻小伙,但我是那个连的连长。在那一天,我洋洋得意,像个吹足了气的气球——只要一根细细的针,就可以将我扎破。我走在队伍前列,我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骄傲。
我们列队走入市政厅,他们安排我的士兵坐在大厅中央,我则在前排就坐,接着镇上的官员列队从拥挤的人群中走出来,他们走到台上,围成半圆形坐下,市长随后在那个半圆形的位子中央坐不来。他是个老人,头发灰白,以前从未担任过公职。他认为,既然他担任公职,他就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他首先调整了一下他那副很有份量的眼镜,然后以无比威严的架势环视台下的民众。突然,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接着这个好心的老人走向我,邀请我上台和那些镇上的官员坐在一起。
邀请我上台!在我从军之前,没有一个市府官员注意到我。我坐在台前,让我的佩剑垂在地板上。我双手抱胸,等待接受欢迎,觉得自己就像是拿破仑五世!骄傲总在毁灭与失败之前出现。
这时市长代表民众发表演说,欢迎我们这批凯旋归来的军人,他从口袋里拿出演讲稿,小心翼翼地在讲桌上摊开,然后又调整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