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技术审核、鉴定和发放合格证书,负责审核施工现场责任工程师的资格,收集质量信息,掌握质量动态等;地方建筑委员会,其任务是负责城市规划,审核工程设计,发放施工许可证,制定地方性技术规章,并对其区城内的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由其主管部门建设局在每个工地派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称为工程监督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这类监督检查人员都直接参与每道重要工序和每个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由他们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工程材料、制品质量的检验,都由相对独立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在所有监督检查中,又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作为重点。
(二)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实行间接管理。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控制,国家制定建筑法,规定了监督部门要按国家标准化协会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施工及验收工作,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制度。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由当地政府建设主要部门委托或授权,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工程师组成的质量监督审查公司,代表政府对所有新建工程和涉及结构安全的改建工程的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对工程材料的检测,一般由承包商负责送到国家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业主与承包商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发生争议时,由质量监督工程师委托国家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承包商、业主或质量监督公司中的责任方负担。
(三)政府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
政府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而是主要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例如实行强制性的工程保险制度。按照法国的建筑法规《建筑职责与保险》的规定: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承包商、设计、施工、质检等单位,均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保险公司则要求每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委托一个质量检查公司进行质量检查,并给予投保单位可少付保险费的优惠。我们参照法国的做法:法国全国设有五个质量检查公司,都是经政府认可的、执行官方意志的、独立性很强的民间组织。它的任务是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直至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保证业主不受经济损失。法国政府规定,凡具有一定规模和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都必须委托质量检查公司进行强制性监督检查。其它工程虽未做此规定,但要求每项新建的工程都必须投保,而保险公司一般也要求投保的工程,必须经质量检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法国的质量检查公司在营业前,必须取得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审批颁发的证书。获证的质量检查公司,每隔2-3年须经发证机构复审一次。为了保证质量,检查公司能保持其第三方的客观公正地位,质量检查公司不得在国内参与质检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质量检查公司在接受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任务后,从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标投标阶段开始,直到工程竣工,最后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送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法国的质量检查公司均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以保证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参考文献:
水利部,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2.